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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妖队伍一人两骑,行进速度很快。太阳才刚落山不久,他们就来到了镇子外面。一支支火宛若长龙蜿蜒而至,火光映照着几辆大车上载着的战利品——那是来自于妖兽的皮毛骨肉,是北地最重要的特产之一。

每年秋天的猎妖,可以说是北地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这一年的收成究竟是好是坏,是过个丰年还是过个荒年,主要就看这一波。

北地土地贫瘠、气候寒冷,田地里面收获的粮食只能勉强果腹。而冬天又十分寒冷,需要大量的柴火和食物。所以每到晚秋下雪之前,来自中原的商队就会带来大量的粮食,用这些鱼米之乡产出的粮食,向北地的人们交换妖兽产出的各种材料。

妖兽在中原比较罕见,往往一张兽皮、几块兽骨,就能换到足够一个成年人吃上一个月的粮食。对于北地人来说,这就是冬天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

所以北地的壮丁们总是要在秋天出发去,和妖兽们作生死搏斗,将它们的皮毛骨肉带回来,换取不可或缺的粮食。

这当然很危险,甚至于猎妖队伍若是折损人手不超过两成,就可以算是喜事。年复一年,不知道多少北地男儿血染荒土,成为了妖兽的食物。

在北地人看来,这很公平。冬天对于这片大地上的所有生灵都是严酷的,大家都需要积攒食物。人需要,妖兽也一样需要。

北地人的猎妖,无非是大家争夺活下去的资源。我赢了,你的皮毛骨肉归我;你赢了,我的血肉归你,公平合理。

所以,北地也出产九州最凶悍的士兵。因为对北地人来说,用性命换取财富、荣誉和地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成功了,是英雄好汉。失败了,那也没什么。反正人总是要死的,早死晚死,区别很大吗?

在这片严酷的土地上,生命并没有那么珍贵。

但潘龙从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生命是很珍贵的,每一条性命,都该得到尊重。就算是死,起码也要死得有价值。重如泰山不敢说,轻如鸿毛就太不值了。

当然,最好的情况,自然是大家都不要死,安安稳稳过日子,共享太平。

这大约是不可能的,那么,他就只能优先照顾自己和亲人朋友们的生命了。

在丰收者的欢呼声和亲人死难者的哭泣声中,潘家一行人回到了家。潘雷让管家带上所有人去主持战利品的处理,只将儿子单独留下。

“我想,你一定有问题要问吧?”他笑着说。

潘龙连连点头,将自己思考了几天的问题说了出来。

听了儿子的询问,潘雷笑得更加满意:“很好!非常好!你能够想到这么多,我很满意。而你不胡乱猜想,只等我回来再询问,我更加满意!”

说完,他有些神秘地挑了挑眉毛:“这样吧,你猜猜看,我为什么要掩饰自己受伤的事情?”

潘龙不假思索地说:“我猜您之前那趟出去的时候,跟什么人交了手。但对方并没认出您来,所以您要隐藏自己受伤的事,好妨碍对方追查。”

他微微皱眉,又说:“但我很纳闷,相比身材相貌,武功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标志。您的铁掌功,在方圆千里都是有名的。对方只要跟您交过手,很容易就能追查到您的身份,这样的掩饰……似乎没什么必要?”

潘雷笑了:“谁告诉你,老爹我只会硬碰硬的铁掌功夫?”

潘龙瞪大了眼睛,震惊地看着父亲。

只见潘雷左手往腰间一抹,紧接着空中便是寒光闪烁,却是将一把匕首飞快地挥舞,顷刻间至少也挥出了七八剑——他眼力有限,只能看出七八道剑光,想来只怕还要超过这个数目。

“这……这……”他结巴了两声,急忙压低声音,问,“老爹您还懂剑术?”

“呵呵,我岂止是‘懂剑术’而已!”潘雷得意地说,“你老爹我最擅长的武功,其实不是铁掌,而是这左手快剑!”

“这些年来,我在定丰镇只展露自己的铁掌功夫。而当我隐藏身份外出闯荡的时候,则只用左手快剑。”这位相貌有些粗豪的大汉,露出了狡猾的笑容,“我的另外一个身份,你或许也听说过——左手剑金彪,那就是我。”

潘龙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特么是武侠小说里面的桥段吧!不对,就算是武侠小说,无非也就是“我的左手剑很快,但我的右手剑更快”之类,哪里有一个人平时是硬功高手,结果居然还隐藏着一个独行剑客身份的道理!

而且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父亲的剑术凌厉精巧,走的是快而敏锐的路线,和他平时展示的沉重浑厚截然相反。按照常理,父亲必定还有一套和“左手剑金彪”这个身份相称的轻灵功夫才对。

可这些年来,自

己从来没见父亲练过哪怕一天剑,更没见他练过任何轻巧灵活的功夫!

功夫都是要日日勤练的,否则就会退步。父亲究竟哪来的时间,把这套截然相反的功夫练得如此厉害?

难道说,自己的老爹居然还是一个隐藏的武学奇才,不怎么修炼,就能练出足以扬名立万的剑术?

左手剑金彪可是北地著名的独行剑客,论名气比老爹的真实身份还响亮得多啊!

“老爹你哪来的时间练剑的?”他忍不住问。

潘雷哈哈大笑,在儿子震惊和钦佩的目光中,从怀里拿出了一枚竹简,递给了儿子:“我武功的秘密,就在这里。拿去吧,从今天开始,它属于你了。”

“这是……什么?”潘龙有些疑惑地接过竹简,感觉入手粗糙,一点也不像是宝物的样子。

“山海经残片,能够自开一境,转化虚实。”潘雷用平静却充满骄傲的语气,说出了让儿子震惊到几乎要呆滞的话,“我们潘家世代相传的绝世珍宝。”

“在这件宝物里面,可以开辟一个独立的小世界,用来练功。无论你在里面过了多久,外面都只是一瞬间,而且你也不会因此变老。”潘雷装作很轻描淡写的样子说道,“而且,只要你杀死那些有灵气的妖物,就能吸收灵气并且储存在里面。灵气储存到一定程度之后,就能把你的幻想暂时化成真实,创造出一个有山有水有生灵的世界。虽然那个世界同样只能暂时存在,但若是在其中找到什么珍贵的东西带出来,却是可以真实存在的。”

“什么?!”潘龙忍不住失声惊呼。

能够把幻想的世界变成真实,还能从其中把珍贵的宝物带出来?

那他要是幻想一个西游记世界,从里面把当初猴哥大闹天宫偷的蟠桃带一颗出来,岂不是吃了就能长生不老?

这也太厉害了吧!

“当然,这宝贝也是有限制的。越厉害的东西,制造起来就越难。”潘雷笑了笑,解释说,“我们潘家有一位祖宗,想要制造传说中的不死草。结果攒了二十年灵气,造出的世界里面,不死草依然是虚幻之物,没有化为实体。想来……那样的奇珍异宝,需要的灵气一定是个惊人的数字,凡人万无可能攒得出来吧。”

潘龙这才松了口气,觉得这样才算合理,但却又有些遗憾——自家的宝贝,何必要合什么道理!越不合理越好啊!

“这宝贝制造寻常世界,倒是花费不大。”潘雷继续说道,“我这些年在它制造的世界里面身经百战,一身剑术也是在其中修炼出来的——在这世界里面历练,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真的死掉。就算是被人杀死,也无非被暂时赶出来,身上带进去的东西掉个精光罢了,跟能得到的宝贵战斗经验比起来,算不了什么。”

潘龙也微微点头,觉得老爹所言极是。

生死搏斗的经验何其珍贵,能够只用一些外物换取,实在是非常合算。

“我就是靠着在这宝贝里面厮杀的经验,才能够一人一剑横行北地。”潘雷说着,脸上露出了骄傲之色,“上次出门,我和紫云宫的蠢娘们对上了。一人一剑,把那个什么‘紫云六仙子’杀了五个。那些蠢娘们功夫不差,可生死搏杀的经验给我提鞋都不配!这就是经验丰富的好处啊!”

纵然今天已经吃惊了好几次,潘龙依旧忍不住大吃一惊。

紫云宫是天下著名的大派,总部在南海交州,但在北地也有分部。这个门派以女子居多,剑法精奇、掌力阴毒、作风冷厉,经常一言不合就出手伤人。而“紫云六仙子”则是紫云宫北地分支的领袖人物,六个人都是先天高手,已经纵横北地超过二十年。

这些年来,她们在雍州、冀州一带行走,剑下染了不少名家的鲜血。光是潘龙知道的,被她们杀了满门老小的,就有好几家。

怪不得老爹要隐瞒受伤的事情,他竟然把紫云宫的高手给杀了!

“等等!老爹,你一个打人家六个,还杀了其中五个?!”他忍不住追问。

“本来是四对六,结果被她们给暗算了,一下死了三个。”潘雷满不在乎地说,“死了也好,我就不用隐藏实力了。不过紫云宫的确厉害,竟然还被她们逃了一个。既然人没死光,那左手剑金彪就只好‘死’了,唉,可惜啊。”

他说得轻描淡写,潘龙却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您老人家在被人偷袭的情况下,以一敌六,把天下名门紫云宫的六位先天高手杀了五个,还感叹最后一个没能杀得掉……我的天啊,老爹你什么时候这么勇的!

你是哪里来的武侠小说主角吗!

“好了,已经过去的事情,就不用再提了。”潘雷这次是真的轻描淡写地说,“这宝贝呢,我这就传给你了。你这几天先为它注入真气,将它洗练一番,成为它的主人。等你爷爷来了之后,再真正演练一回,熟悉熟悉它的用法。”

他拍拍儿子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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