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七零文学网】地址:70wx.com

鹿城不同于江南里的任何一个地方,这个城市没有比较分明的四季,甚至连寒暑都没有明显的区分。

它非常像沿海岭南的粤地。但又确实没有粤地那样比较舒服的天气。

毕竟它有跨越春末、一整个夏秋,乃至是三分之一冬的漫长暑季,单这一点就足以让人觉得不适应和不舒服。

那样的漫长和刻入骨子里的燠热,实在太令人心生厌倦和懒怠。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鹿城人都像我一样嫌弃夏天,渴望冬天,渴望大雪的飘零。

所以我宁肯冻得皮肤皲裂,入骨刺寒。也不愿意忍受这酷暑难捱的燠热。

我是那种热爱冰和雪到骨子里的人。但我似乎一生都与冰雪绝缘。

从五岁搬来鹿城,十七岁离开鹿城北上求学。二十一岁离开北京辗转欧洲多国,最后在澳洲悉尼定居了四年。

算来算去,在我二十七年的人生中能见到雪的时候就只剩下在北京的那几年。

但其实也正是因为向往雪,向往北方冬天里干燥如鹅毛般的大雪,所以上大学选择了北京。

当然其实去北京还有其他的原因,一个其他但非常重要的原因。

只是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有一个人会那么傻的放弃自己所有的自尊和梦想跟着我去北京。

但假如我知道那一个人的存在,我会不会去北京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回想以前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很疯很crazy的人。

为了一个人,以梦为马,奔到他的身边。放来现在我只是觉得很丢脸。

要是现在的我绝不会为了一个人放弃自己的似锦前程,一头热血往前冲的恋爱脑。

想想我的少年时代,对于那个人的向往丝毫不亚于对北京城的向往。

那时候的那个人还不是现在我记着的曾安淳,也不是时时刻刻陪着我的温由。而是如同我想去北京过我想要的冰雪生活一般,同梦一样虚幻缥缈的缪斯化身。

每一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缪斯,而我的缪斯就是他。

那个穿着深蓝灰制服的男孩子。

我以前其实是向往从军的。

海军,一身洁白干净的白色制服向大海致敬,像那个天空一样蔚蓝的男孩致敬。

以前的欢喜,从来不是跟随。我向来讨厌跟随。年少时期的我听身边二八年华的女孩子都在讨论说喜欢谁谁,以后就要跟着喜欢的那个人一起做一样的事。

可我却从未这样想。如果我喜欢一个人,那一定要跟他做截然不同的东西。

这样的话我和那个他,我们两情相悦,就可以彼此把彼此当做师父,教授各自不一样的东西,这样互补的爱情一定会长长久久。

所以后来向往海军的我喜欢上了那个像着天空一样的男孩。

假如他穿着深蓝灰的制服,在天空飞翔。

而我穿着白色的海军制服在大海上向他挥舞双臂。

这样的人生该有多好?

那时候我不知道,其实想象和现实的差距不是填过一条壕沟就能解决的。理想过于丰满,以至于现实太骨感。哪怕精卫填海也不一定能够成全。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某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喜欢我。甚至愿意为了我放弃清北的机会,心甘情愿为着我,甘之如饴,赴汤蹈火。

所以说人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到头来满盘落索尽皆输,还不知道自己是输给了谁。

自己想要的总是得不到,不想要的又那样唾手可得。

其实换个角度想,我唾手可得的东西又何尝不是别人苦苦追求的呢?

夜已经很晚了,泼墨的天空深浓深浓。

我跟米酒吃完饭走出餐厅。外面乌云散去,大雨已停。

入秋了这样的雨仍旧还是来得快去得快。蒸发得快,地已经干透得差不多。

米酒提议开车送我回去。

我看着他真挚诚恳的眼眸,犹豫一会,终究还是拒绝他的提议。

我和他不过两面之缘,又刚成了上司下属。中间虽然有米江,但是确实还没有熟悉到这种三番两次相送的地步。

米酒见我推辞,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去停车位取了车子,倒车途径我身边。

又认真问了我一遍,“真的不要我送?”

他轻皱眉头,眼里有许多的不赞同。

我看他张张嘴还想说什么,张口再次拒绝了他的好意。

“没事的,我一会还有事情要办。老麻烦你也不好意思。米主任你先走吧!”

我向他摆摆手,表示真的没关系。

米酒盯着我看了好一会,抿着嘴唇没说话。把车开走了。

我目送他的车屁|股离开视线里,心里终于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女人的直觉。

总觉得每次米酒看我的眼神怪怪的。

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那种感觉也不是很侵略。

温温和和的目光里总是藏着很多复杂的情绪。

好像我跟他认识很久了一样。

刚才在吃饭,他一个劲地给我夹菜。体贴入微,我看他自己没吃进去几口。尽是往我这里塞,莫名地像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拼命喂曾安淳。

那时候我和曾安淳刚在一起没多久,米江她们总是不怀好意说曾安淳那么瘦,肾会不会很虚,导致我的恋爱生活过得很不好。

我受不了她们的刺激,也总会在想这个问题。

虽然刚确立关系,但既然在一起就要实心实意对人家好。

也确实曾安淳挺瘦,个子还很高,行走起来都会带风。

为了避免寝室里那几个姑奶奶碎嘴,也为了曾安淳不要像女孩子一样羸弱。我总是让他多吃一点,变着法得给他加餐。

但凡他喜欢吃的我都会给他点,我喜欢吃的也会分给他,身怕他营养不够饿坏了自己。

那一段时间,曾安淳的盒饭总是满满当当。

满得连曾安淳的同学路过的时候都会侧目,说曾安淳一交女朋友就从“苦行僧”变成了“花和尚”!

现在想想,当一个女人想要和一个男人好的时候。甭管是怎样,都希望对方好,吃得好、睡得好、衣食住行样样好。

看着对方吃得嘛嘛香,哪怕东西不是自己亲手煮的,看着都会觉得是一种幸福。

可米酒居然对着我也这样,是为什么?

我的心里忽然咯噔一下,难道他…

喜欢我?

不可能吧!我俩不过才见两面。

他怎么可能喜欢我?

再说了,今天坐在编辑室的时候听同事闲聊粗略地了解了一下米酒的个人履历。

除了性别男,爱好女之外,已经有了一个谈婚论嫁的未婚妻了。

说他喜欢我?

怎么可能!

我讪讪地自嘲一下,人生何苦多烦恼,要那么多人喜欢有什么好?

抬头看天,连天都染上了夜晚城市的光彩,霓虹色绚烂缤纷。

我走在熙攘的大街上,胡乱瞎晃。暂且把所有的烦恼与猜测都抛在脑后。

雨过天晴的夜晚,倒是有很多的人走在路上。

散步的大哥大姐,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奔走嬉戏的小孩,看起来十分热闹,富有浓浓的烟火气息。

前街有个广场,好多人来来往往,周围的景看着陌生又熟悉。

街头一道道老旧的古牌坊装上led彩色的灯管,灯光闪耀在人烟煌煌的夏夜里闪着琉璃般璀璨的光泽。

我忽然地想起很久没去的扈城。

童年时期的扈城是我很喜欢的城市,但是年光隔得久了我就不太记得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咸鱼世子妃

咸鱼世子妃

如满月
【正文完结】沈芙是个苟且偷生混吃等死的,能嫁进高门显贵的安王府纯属是捡漏。与世子爷定亲的大姐姐突发恶疾,就让在沈家过得谨小慎微的沈芙赶着了。世子心里没有她,沈芙非常明白。她心里也没有他。这世子爷虽位高权重,却也是京城出了名的暴虐杀神,她才不喜欢呢。世子疏离森冷,新婚夜便离开,婚后更是几乎看不到人影,沈芙一点也不在意。她忙着讨好公婆,忙着享受王府的富贵,根本没有时间管那个对她冷漠无视的丈夫。她的要求
言情 全本 8万字
我夫郎是恶毒男配

我夫郎是恶毒男配

端瑜
郑山辞穿书了,他穿成了恶毒男配虞澜意的炮灰丈夫。原主因缘巧合和恶毒男配虞澜意成亲,在奔赴小县城后虞澜意处处讽刺看不起丈夫,丈夫最后受不了联合蓝颜知己把虞澜意杀了。现在他在宴会上被人抓住和虞澜意同处一室,在大庭广众之下私会,虞澜意本想让男主和自己关在一起结果关错人了,现在他用袖子遮挡着脸,对着郑山辞怒目而视。面对众人的指责,郑山辞咬牙:“我娶。”郑山辞嘴里发苦,这人完全就是一个作精,侯府娇养的嫡哥儿
言情 全本 8万字
探花郎他今天后悔了吗

探花郎他今天后悔了吗

袖侧
简介: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
言情 连载 42万字
捞尸人

捞尸人

纯洁滴小龙
《捞尸人》人知鬼恐怖,鬼晓人心毒。这是一本传统灵异小说。...
言情 连载 131万字
结局前炮灰们掀了马甲

结局前炮灰们掀了马甲

西莱斯特
每晚九点钟更新,完结文《虐文小可怜是怪物母巢》《我只是一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昏君》《灵气复苏后我和马甲们开启了工业革命》《祖传技能的各种应用[快穿]》在专栏中等待小天使临幸呀~顾有幸,人如其名,从小......
言情 连载 8万字
不装了,我是武神

不装了,我是武神

林风早
-正文完结,番外施工-当顾承意撕裂虚空,成为千百年唯一一个飞升之人时,他以为等待自己的会是新的挑战。然而睁开眼,见到的却是繁华的现代都市。——原来自己原先身处的世界,不过是一款游戏,而他只是游戏内的一名NPC。顾承意:毁灭吧,累了。顾承意彻底放下执念,开启了自己的摆烂人生。以前没有享受过的,通通都要享受一遍!在这个新的世界,他学会了追剧,玩游戏,炸鸡零食早晚不带停,昔日的八块腹肌也日渐平整……哦,
言情 全本 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