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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视野中出现一个小镇,按地图标识,这是梵尼镇。

在出发前,云戚曾反复叮嘱,千万不要在其他小镇周边暴露自己的行踪,这里牵涉到荒野通行的一系列潜规则。

每个小镇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一般会标识出来,任何携带热武器进入势力范围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挑衅,小镇势力会主动攻击这类人。

只有拾荒者可以随意在各个小镇间通行,因为拾荒者基本处于这片荒原最底层的生物链,是各大小镇剥削的对象。

拾荒者有自己独门的标签,让人一眼看去,就能立刻分辨出来,其中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他们通常用一些废弃的武器或自制的武器,并不是因为买不起刀刃,而是怕遭人觊觎,由此可见,拾荒者低下的地位,哪怕有幸在荒原上获得有价值的东西,也得不到应有的报酬,甚至可能因此丧失性命,稍微有点能力的拾荒者会尝试在某个小镇稳定下来,争取成为小镇的镇民。

像岑牧这么路过,必然会刺激到小镇的巡逻兵,不说会不会当作其他势力的探子,光他一身装备就会引人产生想法,尤其他还是一个瘸子。

事实上,梵尼镇已经习惯了路人经过的情况,他们在执行检查通常有几套方案,以貌取人,见机行事。

在岑牧规划的路线上,这个小镇是必经之地,是通往黑石山的捷径,从它的西面边缘切过,因为小镇西面毗邻一块很大的黑水沼泽,这个沼泽凶名昭著,对于目前的岑牧来说,几乎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天堑;而如果从东面绕过,那至少要多绕八公里的距离(梵尼镇在东面的防区比普通小镇要宽),以岑牧目前的脚力,至少要多花一个小时的时间,这可能让岑牧无法完成第一天行动规划。

所以,这段路很纠结。

岑牧想趁着薄雾尚未散去的时候,尽可能加快自己的速度,但他这个想法明显太天真,因为不管怎么走,他都会被拦下来。

远远的,有人朝这边走来,对岑牧大吼一声:“站住!你是什么人!”

这么远的距离,彼此之间只能看见模糊的身影,当然对于视力绝佳的人来说,一切都不是障碍。

他们双手持枪,枪口下压,并没有对准岑牧,这是荒野的潜规则,避免陌生人之间的过度反应,而擦枪走火,但是,你要天真地认为这种状态就很安全,那么你离死不远了,对于一个高明的枪手来说,抬枪射击也就是零点几秒的事情。

岑牧慢慢转身,颀长的雷神露出它霸气的外观,他将两个拐杖夹在腋下,撑住自己的身体,然后冷冷凝视对方,做出一个从此路过的动作。

远方其中一名枪手,低声说道:“哇噢!特里,他装备不错哟!这么长的狙击枪!”

顿了顿,又补充道:“只是个瘸子,要不要……”

特里连忙发声阻止,说道:“不!苏克雷!别动枪!”

苏克雷奇怪地转头看他的同伴,却见这个平日比他强十倍的队友满头大汗,僵立在原地,紧张兮兮地关注对面的一举一动,身体轻微摇摆,似乎承受了很重的压力,随时可能倒下去。

岑牧歪起嘴角,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转过身,杵着拐杖,继续前行。

这下子,特里才渐渐恢复正常,脸上浮现一丝晕红,是体力消耗过度的标识。

苏克雷看到岑牧的背影,试探道:“喂!好机会啊!我们同时开枪,绝对可以干掉他!”

特里冷冷说道:“你想死,别拉我,自己去!”

苏克雷不悦道:“特里,你什么意思?小队长了不起了?!就你这样,刚才在那人面前,表现还不如我。”

特里冷笑道:“是啊!所以,是我拥有神秘学危险感知,而你没有,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感觉!”

苏克雷脸色变得很难看,看着特里默默离去,最终压制住偷袭的念头。

一番遭遇,却又悄然平息,不知该说是岑牧运气好,还是这两人的运气好。

很快,岑牧将梵尼镇远远甩在身后,再往前走二十五公里,今天的任务差不多就结束了,在直线距离上,他向黑石山靠近了二十五公里,而岑牧几乎要走将近四十公里的路程。

岑牧计划修整的地点选在赏金镇,这个小镇坐落在一块被称作贫瘠之地的荒原中央,位于十字路口的交叉点上,它没有水源,也没有农田,只有来自各个地方的雇佣兵们。

赏金镇的来历颇为有趣,十年前,一个叫弗兰克林的男人在那里建立一家旅馆,十年后,旅馆发展成为一个小型城镇,而弗兰克林成为小镇的镇长,并命名它为“赏金镇”,它逐渐成为周边的任务委托集散中心和买卖市场,是这方圆百里内名气最大、实力最强的小镇。

不同于其他私有小镇,赏金镇欢迎能力者,也允许人们携带武器进驻小镇,但你必须遵守赏金镇的规则,而且只要你有钱,在那里可以购买到各种各样的服务。

岑牧在一成不变的荒原上,枯燥地行走了整整五个小时,背囊里装了不下于价值21个星能点的战利品,身上也添了一些伤口,轻浅的伤口已经愈合,血痂在走动中自然掉落,只有断肢的伤口还在恢复中,不断传来一阵麻痒的感觉,他的断肢是被一头野猪的獠牙给刺穿的,血流不止,好在蜥蜴体质产生作用,很快伤势控制下来。

这该死的野兽不光皮糙肉厚,竟然还懂得攻击人类的弱点!聪明劲让岑牧很头疼。

临近黄昏,雾霾渐浓,天黑得很快,四周莫名的叫声此起彼伏,令人不禁心悸,荒原的夜远比白天危险得多,因为在夜里敢出现的生物,绝非寻常生物,岑牧现在还远没到可以纵横荒野的程度。

终于,在荒原即将坠入黑暗的前一刻,一点亮光穿透重重迷雾,出现岑牧的视野前方,他绷紧的精神稍微放松了一些……

随着岑牧渐渐靠近,一点亮光散成一团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光点,一个方圆一公里的大集市呈现在众人眼前,这个小镇果然奇特,因为它没有任何保护墙体,所有的建筑直接暴露在荒原上。

外围是一些粗陋的帐篷,帐篷大多用破烂的毛皮缝制起来,极少能看到帆布材质的帐篷,大一点的帐篷外挂一盏昏黄的死气风灯,将周边肮脏凌乱臭气熏熏的环境暴露出来,一个个黑不溜秋的荒野流民朝岑牧递来好奇的目光,看到他背后的狙击,眼里才多了一丝敬畏。

视线往前,就能看到一些木质的建筑,条件好一点,也整洁许多。再往里,就可以看到用砖瓦盖起来的结实房子,那里才是小镇的核心地带,也最为繁华,灯红酒绿迷人双眼。

看到这种层层递进居住环境,不难猜测里面的原因。

在荒原中央建房子,不砌城墙,说明对自身武力的自信到了一定的境界。

周边的拾荒者源源不断地向小镇靠拢,在外围住下来,紧紧抱住这条粗壮的大腿,只可惜这条大腿根本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也不会驱逐他们,因为在遭遇到兽潮时,他们将是第一道预警线,而拾荒者也不在意小镇的态度,对于他们来说,这附近比荒野其他地方安全多了,那就足够了,至于那些晚上被掠食者叼走的同伴,只能怪他运气不好,跑太慢。

岑牧在一群拾荒者好奇又怪异的目光中,走入镇中心。

石头铺出两条十字交叉的宽敞大道,小镇最繁荣的地段就集中在这条十字街道上,旅馆、小吃店、酒吧、当铺、佣兵行会、枪械店、武器铺,不一而足,甚至还有一个门脸端正的银行。

岑牧花了一点时间将两条街道走了一遍,对于赏金镇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弗兰克林,难怪他在荒野矗立不倒,这个人确实有几分魄力和眼界,从小镇的布局来看,可看出他的布局思路。

第一,小镇整体的商业布局遵循了一定的规范,小镇北面是各式武器店,南面是酒吧和旅馆,东面是管理阶层的住所和佣兵行会,西面是小吃一条街,这种同行业集中式的布局,既提高了同行的竞争力,又聚拢了人气,安排合理。

第二,小镇不乏一些在荒野中“不该出现”的机构,比如说,银行、铸币厂、雇佣兵行会、警局、学校、医院,等等。

不到1.5平方公里的小镇,竟然包含金融、司法、教育和医疗体系的雏形,这分明走在一条城市化线路上嘛!也许规模还比不上金戈镇,但再过个十年,就难说了。

窥探小镇的布置,岑牧敏锐的察觉到弗兰克林在理念和思路上与自己不谋而合,并且他已经走在路上,将自己远远甩开,岑牧不禁对这位荒野传奇人物产生浓厚的兴趣,这人很熟悉,因为岑牧发现大铜钱上印的头像和小镇中心弗兰克林的铜像一致。

由此推测,这周边百公里的货币恐怕由赏金镇控制发行,而货币价值控制在弗兰克林手里。

虽然以岑牧目前的身份,还不大够资格和他谈合作,但岑牧很想和他聊聊,两人想法一致,兴许可以碰撞出一些火花。

不管怎样,岑牧决定先把手头的事情做完,去黑石山是当务之急,等从那边回来,可以尝试在小镇混上一段时间,找找机会。

很快,岑牧找了一间旅店,要了一个单人间,旅店还提供付费的托管服务,包赔物件的丢失和损害,又让岑牧感觉到一丝新意和安全感。

洗完一个热水澡,将一天的疲劳驱逐干净,岑牧把今天猎取的东西全部分解完毕,收获23点星能。

然后,岑牧将自己扔在床上,睡了过去……

本书来源/book/h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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