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 31 章
《这般颜色做将来(民国)》转载请注明来源:七零文学网70wx.com
“钉锈同志,我们还以为……”同丁秀对接的是一家铺子的掌柜,人人都叫他老于。做点小买卖的生意人,平日里接触这些跑腿小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不管平日里怎么叫,任务时,她们之间只有代号。
“以为我牺牲了吗?”大难不死,丁秀也有些庆幸,“我也是运气好。”
“难道组织上还安排了其他同志来接应?”
“那倒不是。”丁秀不会对组织有所隐瞒,她任务如何完成,也关系着后续任务的走向。
将所有细节一一道来,丁秀和老于再三复盘也没发现什么异常。老于只得感叹说:“你初出茅庐,真算是运气好了。不过是一面之缘,你当时是怎么敢的呀。”
“不敢就是一死了。当时前面是野狗,后面是搜捕,我只能赌一赌。这不就赌出一线生机了嘛。”丁秀不好意思的挠头一笑,“人家身份虽然不好,但也是白鸽信任的人。白鸽那么受重用,她看人总不会错的。”
只要一说起自己的代号,丁秀就会想起白鸽。钉锈这代号就是白鸽帮她取的,虽然同她本名听起来一样,但是白鸽说其中含义大大的不同。钉锈,就是每个钉子上都会有的锈痕。锈痕看起来平平无奇,如若是生在利器之上,当划伤敌人的时候,就会让敌人非死即伤。她丁秀在组织里也要如此,看似平凡,却能出其不意的建功立业。
老于还在感叹着:“这便是我们组织的意义吧。大家本是一体,只要凝聚在一起,拧成一股绳,一定会迸发出强大的力量。”
“她们也算?”丁秀想着祈金堂里的锦衣华服,红袖和雪梅两个算是里面穿得最好的一批了,“她们怎么也不算是穷人吧。”
“不是看表面穷不穷,是看剥削。大家都是被剥削的苦命人,谁又比谁来得高贵。”老于敲了敲丁秀的榆木脑袋。
丁秀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加入组织的理由很简单,只是为了拼一口气,给自己挣一个未来。组织里的人待她像亲人一般。既然都说了大家身份一样,红袖和雪梅两个还救过她的命,不论从何算起,红袖和雪梅从今往后就是她罩着的了。
万俟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七零文学网70w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