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古穿今]》转载请注明来源:七零文学网70wx.com

沈豫北闭着眼,靠在车后座上,漫长的等待令他有些不耐,睁开了眼,降下车窗。

车外的喧闹立即争先恐后的涌入车内。这是一片待开发的老住宅区,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筒子楼,路面坑坑洼洼,积着脏水,不远处还有一堆垃圾,隐隐散发着恶臭。

沈豫北嫌恶的皱了眉,“钟叔,打电话告诉她,再不下来,没人等她。”

话音刚落,从楼上某处人家气喘吁吁的奔下来一个年轻女人,二十出头,长相无疑姣好,哪怕穿衣打扮差强人意也掩不住年轻的美。

她在沈豫北车前停下,微弯腰,把一张纸递给沈豫北。

沈豫北没接,而是看了钟叔一眼。钟叔立马会意,下车接过已经发黄的纸,顺带把二十万的现金递给年轻女人,“太...太太,这是剩下的钱。”

年轻女人咬着下唇,满面通红,犹豫着接还是不接。

“不要耽误我时间。”

沈豫北突然看向她,冷冷道了一句,带着不掩的讥讽与厌恶。

钟叔心里暗叹一口气,把钱塞到年轻女人手上,并且公事公办对她道,“太太,以后如果你能好好配合先生做事,先生每个月会给你母亲打两万块。”

年轻女人轻轻嗯了一声,手上的二十万似有千金重,压得她在沈豫北面前再难抬起头。

钟叔上了车,发动车子离开这个破落而肮脏的城中村。

巷子口太窄,车子不得不缓慢行驶。

沈豫北手肘支在车窗下,撑着下巴,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窗外。跟所有城市一样,岳岭有每天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穿着整洁西装上班的职场精英,但也有隐藏在高楼大厦间的这种地方,肮脏、杂乱、垃圾成堆,还有像被垃圾一样淘汰的人。

而他的太太就是从这里走出来的人,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想到这儿,沈豫北轻笑了一声。

“钟叔,你盯着陆家人,要是敢给我搞什么小动,先废了他家那个傻儿子。”

钟叔愣了下,虽心里不大赞同,但还是应了下来。

沈豫北把车窗升上,车内顿时安静了下来,沈豫北重新闭上眼,呼出一口气,略带疲惫的问,“沈静回来了吗?”

“回来了,昨天刚回。”

“行,安排一下,我给他接风洗尘。”

......

“我的妈...师姐,你怎么又不接电话啊!”

杨冬玲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咆哮。

阮明瑜匆匆往导师办公室跑,边跑边气喘吁吁抱歉,“我没听见...马上就能到,不耽误上课。”

“你快点,还有五分钟上课。”

杨冬玲不停催她。

阮明瑜郁闷的挂上电话。

一个月前,阮明瑜还是岳岭城内继她师父之后小有名气的名医,还没尽得师父真传的,一眨眼就到了这个光怪陆离的地方。

无论是大街上奔跑的汽车,还是穿着几块破布裹体的人,亦或者是她手里拿的叫做‘手机’的玩意,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在知道原身陆明瑜是研究中药之后,阮明瑜还带了一丝庆幸,至少还能找到一点熟悉感不是。

哪知道在看到这里的字之后,坚强如阮明瑜,还是忍不住偷偷在家哭了一天,因为她发现自己变成了文盲,不认识这里的字!

昏昏沉沉的过了几天白痴日子,阮明瑜认清现状后,不得不振起来,索性是回不去了,哭丧一天是一天,好好过一天也是一天,只要她肯学,早晚能熟悉这个地方!

阮明瑜别的不行,就有一点,过目不忘,学东西快,来这的一个月,阮明瑜像个新生儿一般,奋力学习,衣食住行,事无细巨,虽然闹了很多笑话,一度成为别人眼中的笑柄,但好在是往好的方向发展。

至少目前她适应这个世界是没问题了,也渐渐把自己当成原身陆明瑜。

阮明瑜上学的地方叫大学,她是博士在读,她的导师既带博士,又带研究生,杨冬玲是她研究生师妹,除了杨冬玲之外,还有其他师弟师妹,只是还不大熟悉。

阮明瑜除了做实验之外,还有一项主要任务,就是帮她的导师给刚入学的新生代课,教他们中药。

关于中药,阮明瑜再熟悉不过,所以哪怕她还不能把简体字认识全,也照样能给新生讲课,很多东西,她不用看书都能背出来。

学习、上课,忙碌的日子令阮明瑜遗忘了原主还有亲人这一说,因为她在此期间没有接到任何亲人的电话,差点她就要以为陆明瑜和阮明瑜一样,都是没人要的孤儿。

周末,阮明瑜休息在家。

就在她蹲在阳台上琢磨怎么用洗衣机时,她接到了一通电话,讲话的是个男人,声音低沉清冷,让她下楼。

阮明瑜还没来得及询问下楼的原因,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事实上,阮明瑜只会接电话打电话,手机里的很多功能还没被她挖掘出来,譬如看通话记录查找拨打电话的人。

她不知道刚才的那通电话是原主的什么人。

阮明瑜没理会,随手把手机装口袋里,继续捣腾洗衣机,阴差阳错,拧中开关,洗衣机还真被她弄转了。

电话又打来了,这回接电话之前阮明瑜先看了来电显示,沈豫北。

阮明瑜又滑动接起。

“下来。”

男人的声音里带了命令的意味。

阮明瑜多少有点无奈,“兄台,你至少报上家门,说出个理由来。”

听筒里一时没了声音,就在阮明瑜以为对方挂了的时候,对方似乎呵了一声,声音更冷,“陆明瑜,你想玩,那可以。我是你先生,这个理由足够了?”

先生,这个词阮明瑜听说过,不是教书匠,相当于她认知里的相公,官人,郎君。

这具身体已经结了婚?那为什么她来这里这么久,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她周边的所有朋友,似乎没一个知道她结婚的,因为没人向她提起过她的先生。

阮明瑜想不明白,捶捶脑袋,把洗衣机的电拔了。拿上杨冬玲教她出门必带的三样东西,手机钱包钥匙,不紧不慢的下了楼。

这个小区比较老旧,楼与楼之间的距离狭窄,汽车开不进来,阮明瑜下楼之后并未见到所谓的先生。

仿佛知道她找不到人,有个穿黑西装的中年男人向她走来,身材微发福,秃顶。

“太太,请随我来。”

中年男人请她出大门。

阮明瑜不会傻到认为眼前的男人是她先生,不动声色的随着中年男人出了小区。

小区大门口大咧咧停了一辆黑色汽车,后门敞开,里面靠坐了个年轻男人,穿铁灰色西装,脚上一双黑皮鞋擦得锃亮,手肘抵在靠椅上,支着额头,另一只手随意拨着扔在座位上的手机。听见动静,往阮明瑜看过来。

眸光清冷,无半分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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