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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因为没有父亲,凌子凯经常受到同龄孩子的欺负,在一次次的反抗中,倒也炼出了不少打架的技巧,但从来没有出现过今天这样的情景,甩手间竟然把对方摔出了三米开外,自己什么时候变成大力士了?

另外两人见凌子凯出手凶猛,对望一下后,从两侧一起对着他冲了上来。

凌子凯不等他们冲到跟前,便抢先朝着一人奔去,挥拳击向对方面门。这一刻,他清楚的感到了一股能量顺着自己的手臂涌向拳头。“嘭”得一声,对方百忙中避开了面门,却被击中了肩头,身子一个踉跄,摔出了两米开外。

难道这也是赐予的祖神能量?

凌子凯心中又惊又喜,没想到那听起来子虚乌有的祖神传承不但让自己的脑海拥有了神奇的感应,就连身体也变得强大无比了。

“小心!”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杜鹃的一声惊呼。

凌子凯察觉到身后传来一阵劲风,急忙往外闪避。忽然之中,眼前眼前闪过一道白光,只觉得肩头一疼。百忙中,侧身踢出一脚,将另一人踢飞出去,摸了一下肩头后,手上满是鲜血。转头看到了那被自己踢飞的汉子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匕首。

那两个汉子显然比那安禄要强悍不少,虽然被打飞出去,但马上站起身子,再次扑了上来。

就在这时,只听“呯”的一声枪响,震得众人耳中一阵轰鸣。

只听的一声闷雷似的吼声响起:“都给老子住手!谁再动手,老子用猎枪毙了他。”

那两个汉子听到枪声后,硬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众人寻声望去,只见一个七十多岁的白发白胡子老人正气势汹汹的站在林子外,手里端着一支猎枪,枪口正冒着一缕青烟。

“你怎么样了,伤的重吗?”

见博尔大爷震住了小偷,杜鹃跑到凌子凯跟前,掏出一块手绢,替他擦拭肩头的血迹。见他的肩头被划出了一道四五公分长的伤口后,非常愤怒,对那白胡子老头叫道:

“博尔爷爷,这些人不但敢上山偷挖林场的人参,还敢打伤人,他们就是这山中的豺狼,还不快举起您的猎枪,消灭他们。”

博尔大爷哗拉一下端起猎枪,对准孙安禄他们,吼道:“小崽子们,你们这几只被贪婪蒙住了心灵的黑熊,竟然敢趁老子回撮罗子做饭的时候遛进山来,看老子怎么收拾你们!”

安禄闻言吓得面如土色,他知道全云海镇最不能惹的就是这老头,要是发起火来,可不管你是谁,拿起猎枪真的会冲你开火,不由地连连揖手道:

“博尔大爷,你可千万别开枪,我们错了,我们下次再也不敢来了!”

凌子凯怕闹出人命来,不好收场,低声对杜鹃说道:“先放他们走!”

“滚!”杜鹃怒喝了一声。

安禄如逢大赦,慌忙将刚才挖的几支人参放在地上,连滚带爬地跑出了林子,连头也不敢回,没命般地往山下奔去。

倒是另外那两人在离开时打量了几下凌子凯,像是要记住他的模样似的。其中一个汉子低低的说了一句:“小子,算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三人走的无隐无踪后,杜鹃还在用手帕捂着凌子凯的肩头。

两人身子靠得很近,一股少女的清香扑入凌子凯的鼻子里,不由令他心中一荡,看着她那白里透红的鹅蛋脸,有些发呆。

杜鹃本能的感到了一些异常,抬头正好碰到了凌子凯有些痴迷的目光,不由脸上一红,说道:“是不是很痛?”

凌子凯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说道:“现在好多了,应该没什么大碍!”

杜鹃拿开了手绢,见他的肩头上的伤口已经止住了流血,应该是入肉不深,便长长地松了口气:“你啊,刚才也太鲁莽了,几支人参让他们拿去也罢!万一伤到了致命的地方,就麻烦了!”

“男子汉流一点血算得了什么,老子当年被土匪在身上刺了三刀都没皱下眉!”博尔大爷看着凌子凯说道:“小伙子,勇气不错,身手也还不行,就是打人的方法不对,要是换了老子年青的时候,别说三个人,就算十个人一起上,也打得他们屁滚尿流了!”

“爷爷,别炫耀你当年的威风了,谁不知道你是这大山里的第一勇士啊!”

博尔大爷哈哈大笑,将猎枪背到肩后,上前拍了拍凌子凯的肩头:“走,到我那撮罗子里喝酒吃肉去,早上可是刚打了只山兔,这会儿还下在锅里呢!”

等杜鹃收起安禄留下来的几支.

的几支人参后,三人便往博尔大爷住的地方走去。

还没到房子跟前,一只黑色的猎犬从里面窜了出来,冲着凌子凯狂吠起来,把他吓了一跳。

“我们的乌鲁来迎接尊贵的客人了!”

博尔大爷笑着在嘴里打了个口哨,那黑犬立时停止了叫吠,摇着尾巴跑到三人跟前,围着三人转了个圈后,率先跑进了房子。

先前凌子凯通过祖神意识见过了这圆锥形的房子,也就是博尔大爷嘴里说的‘樶罗子’。此时身临其境却又是另一番体验。

只见房子的搭建十分简单,先用几根四米多长顶端带枝杈、能够相互咬合的木杆支成一个倾斜度约60度的圆锥形架子,然后将其它木杆均匀地搭在这几根主架之间,使之形成一个伞状的骨架,上面再覆盖上桦树皮,夏可防雨,冬能御寒。

顶端留有空隙,以便里面生火时通风,又可采光。底圆直径四米左右。门口处,选两根结实的支柱当门框,门朝南。既不用钉子,也不用绳,而是利用木杆本身的枝杈交叉而成。

地面中央设有篝火,其上立着三角支架,支架上吊着双耳铁锅,里面热气腾腾的翻滚着一整只白嫩嫩的山兔。

博尔大爷进门后将猎枪放在了一边,抱过一把干草铺在篝火周围,然后拿出几张兽皮垫在上面,招呼二人围坐下来。

取出三双筷子,三只用桦树皮制成的碗,随后又拿来了两只皮囊,将一只交给杜鹃,自己拔下另一只皮囊上的塞子,咕嘟咕嘟的往两只树皮碗中倒上满满的酒,双手捧着其中的一碗,递到凌子凯面前,说道:

“远方来的客人,请喝上一口杜伦克族人自酿的美酒,让伟大的祖神保佑你一生平安!”

凌子凯忙双手接过酒碗,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早就听说过南方人到北方,尤其是到少数民族家做客,最怕的一件事就是主人的敬酒,喝吧,没那酒量,不喝吧,那是对主人的不尊敬,会引起对方的误会。

凌子凯虽然会喝一点酒,但那都是些啤酒红酒之类的东西,哪能跟眼前的白酒相比,这一碗酒下去,说不定立马就分不清南北了,不由求救的看向杜鹃,希望她能够帮自己解一下围。

却见杜鹃微笑着看着自己,并没有开口,看样子正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呢。

凌子凯心里一横,端起碗,闭着眼睛,咕咚咕咚的灌了下去。还没放下碗,就连连的咳嗽起来,一张脸变得通红起来。

“好!”

博尔大爷爽朗地大笑起来,抓起皮囊又要往凌子凯碗里倒酒。

却见杜鹃率先抢走了凌子凯手中的碗,拿起另一只皮囊,倒在碗里,一阵清香的奶味飘散开来,原来那皮囊里装的是奶汁。

“丫头,你这是在怠慢我的客人呢!”博尔大爷不满的对杜鹃说道。

“爷爷,你可是让我们来吃山兔肉的,莫非是舍不得这兔肉,想先把客人给灌醉了!”

说话间,杜鹃将手中的奶汁递给了凌子凯。

凌子凯感激的看了一眼杜鹃。

博尔大爷将铁锅里的兔子撕开,拿起一只腿,递给凌子凯:“小伙子是第一次进山来吧,可我怎么瞅着有些眼熟啊!”

“他是我干爸的儿子,叫凌子凯。”杜鹃一边吃着兔肉,一边含糊不清的说着。

博尔大爷眼睛一亮:“你是凌枫的儿子?”

凌子凯点了点头。

“我说怎么眼熟呢!原来是自家人啊!唉,你老子是个善良而又勤劳的人,只可惜说走就走了,留下这一摊子事交给了鹃丫头,我这心里正发愁呢!你这一来就好了。年轻人就像是这林子里的山鹰,总有一天要放上天空的。”

凌子不解地望了眼杜鹃。

“爷爷的意思是说由你来接管这林场的经营正好呢!”

杜鹃心里早有这个心思,只是还没来得及跟凌子凯说,此时正好借博尔大爷的话,把事挑明了。

凌子凯不由一愣:我虽然答应你做族中的萨满,可没有答应过要留在这林场啊!

当下急忙说道:“我在江南省还有工呢,可没时间来管理林场!”

杜鹃见凌子凯一口拒绝了,不由得脱口说道:“你已经对着大山发过誓言的,怎么可以离开这里!”

“那是两码事!我不可能留在这里,林场的事能帮上忙的我一定尽力帮忙,但要我来经营,绝对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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