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钓的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七零文学网70w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打打打,打个屁的打,那是咱们的炮了,打方阵!”
朱烨还是对他亲自操炮的战果感到不满,他堂堂工程师,算个弹道都能出问题,真是气煞我也。
炮战打的乏善可陈,步兵对战同样没什么难度。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射程对火器时代的战争影响到底有多大。
同样的火炮,但是高打低,就可以倚仗射程优势先发制人,而使用奈氏弹的火枪方阵同样仗着比对方远个几十米的有效射程疯狂屠杀。
“不要开枪!不要开枪!走近了再打,现在还没到射程,蠢货们!”
维瑟·拉特格急得跳脚,他现在有点后悔了,不是后悔发起这次战争,而是后悔不该到前排督战。
他粗略的测算距离,越算越是心惊,明朝人的火器技术竟然如此先进,有效射程超过寻常火绳枪几十米,这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来说绝对不是个好消息。
突然身边近在咫尺的士兵脸被打的稀烂,温热的血液溅到他的脸上,铁锈的味道顺着他扩张的鼻孔窜入大脑。
“这和以前的战争不一样!”
他必须要传递出这个消息!对,他一定要活下来,给巴达维亚传出这个消息,这是对公司负责任的行为,是高尚的,是必须且正当的。
瞬间拉特格就在大脑中完成了一次自我催眠,在拿定主意后,他以远超平时训练的效率,飞速指定副官来接替他的指挥,而他则不动声色的慢慢落于队伍的后面。
“发信号给多利厄社,让他们赶紧参战!”
甚至还不忘在路过传令兵时下达盟友出动的命令,就像个正常的指挥官一样。
随后滚滚烟柱就升上天空,伴随几个炸雷一样的炮仗在天空爆炸。
对方这奇怪的动静,也吸引了朱烨等人的注意。
“红夷这是鸣金收兵,还是还有伏兵?”武师爷也是服了,对方仗打的不怎么样,但是后手是一套接着一套。
“红夷鸣金收兵用的是号角,没见过这种放烟又放炮的。”阿火缴获过一个荷兰人的军用号角,所以对此很是熟悉。
“还真有伏兵,看样子也是社兵?就是不知道是哪个社区的。”
可惜蔴猛不在,要不然肯定要抢武岑的望远镜来辨认。
他对这玩意喜欢极了,外出打猎就总来找朱烨借用,朱烨也对蔴猛许诺,这次参战后的报酬就包括两架单筒望远镜。
只见不远处那片斥候不敢轻易进入的树林中密密麻麻冒出来许多人,粗略估计竟又有四五百之众。
如此算来荷兰人为了这次战争集结了1100人左右的兵力,占据优势,如果不是朱烨弄出了奈氏弹,这次野战还真不好说结果。
而现就有一个问题摆在眼前,是集中火力优先击溃荷兰兵,还是调整队伍分出部分兵力来保护侧翼?
因为那四五百的生力军社兵,完全是从侧翼袭来,朱烨原本布置在那个方向的兵力薄弱,并不足以应对对方四五百人的冲击,他们用的只是火绳枪,并没有加特林这种文明收割机。
万一侧翼被突破,让敌人搞个中心开花,那他手下这些海盗习气浓重的兵丁能不能坚守阵地,以伤换伤打白刃战,朱烨自己心里都没底。
毕竟海上逃命也是死,而陆上逃命是真能活。
没给朱烨太多思考的时间,当下的选择也十分有限。
要么坐镇中军继续靠着火炮和射程优势,稳妥的消磨荷兰军队的士气,同时暴露侧翼,赌荷兰军队和己方的中军谁先崩溃。
要么少量分兵狙击侧翼的社兵,以少打多稳固阵地,给中军更多时间来摧毁荷兰军团。
他不想赌对方犯错,所以只能选择相信自己足以撑住侧翼,果断命令武岑坚守正面阵地,并集中4门火炮轰击荷兰人的主阵,以求尽快将其击溃。
而他则领着阿火分兵百人,狙击侧翼未知来源的社兵,“来人,着甲!”
他的扎甲还没穿戴整齐,老天似乎都想要来考验朱烨,豆大的雨点便渐渐落下。
这下他们面对社兵仅有的远程优势也荡然无存,这些社兵各个携带藤牌,投矛器的作用并不明显,更何况现在是以少打多。
“找点雨披,尽量延长火炮的射击时间,准备投矛器,辅兵赶紧行动起来给士兵分发投矛器,分发的时候不要影响火枪射击!”
伴随着雨点逐渐变稠变密,武岑指挥中军的声音传入朱烨的耳朵时有些奇异的扭曲。
他最后扣上鬼面盔,雨滴砸在盔沿上的声音很好听,让他不由的想起小时候住在乡下时,雨滴砸在窗沿上的声音。
透过面甲的孔隙环视四周,十几个亲兵和几十个兵丁都看着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他都面熟,甚至有不少人还和他聊过天。
他了解他们是怎么成为海盗的,也知道他们其实都曾经是老实本分的农民。
可这世道越发不允许人老实本分的活着,它驱赶着这些人奔向一个又一个未知的战场,只为争命。
就像老朱一样,就像他朱烨一样。
他更知道原本时间线的发展。
那是绵延数年的极端气候异常,旱灾、蝗灾、洪涝纷至沓来,人相食,路遗骨。
那是各地农民军此起彼伏,宛若钉耙一般犁过这山河,卷起蓬蓬普通人的血肉。
那是满清驱乱军南下,赵州之屠、扬州十日、南昌大屠,全国上下被杀的人头滚滚。
那是洋人坚船利炮轮番蹂躏,是东洋人将战火烧遍这大好河山。
他心脏的愤懑几欲溢出,作为一个现代的灵魂他看不上封建王朝堕落腐烂的模样,不管是大明还是大清。
可他又忍不住向其投入目光,不是高官侯爵王侯将相,而是那些普通人。
他来到这个时代后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同不同的人聊天,了解他们的想法,了解他们眼中的世界。
这让他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和他们是相同的,都是这片土地上活着的生命,而他也不过是个因缘际会下有些远见的平凡者而已,并不特殊,也不奇特。
所以对于这些殖民者和所谓的征服者,亦或者那些肉食者们,他是愤怒的。
他愤怒其残暴不仁、愤怒其贪恋权势、愤怒其满脑肥肠,可面对这滚滚的历史车辆他又是渺小的,无力的,所以他才会隐忍,才与其合作。
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何辜?这璀璨的文明又何辜?他们如何可以隐忍?又能同谁人合作?
看着那一双双或紧张、或恐惧、或麻木的眼睛,朱烨心脏狂跳,为这具狂暴的身体注满了燃料,在这战场之上,他无需压抑,他想要发泄,他语气低沉而坚定:
“我朱烨在此开创基业,为的不过是带大家求活求命,既然如今根基已成,老天想必是许我们如此生,如此活的。”
“面对想要毁灭我们家园的人,我必将其摧毁,以捍卫我们活命的权利。老天也必不许我死于此战!若我不死,则必昭昭天命,许我大兴!”
“昭昭天命,许我大兴!”
“昭昭天命,许我大兴!”
朱烨的声音甚至因为亢奋而显得气息不稳,但在阿火开头之后,众人也跟着喊了起来,杂乱的声音逐渐混元归一,就像是指引一般,抚平一切。
“大家跟着我的脚步,以我为锋,今日就破了这贼兵,践行天命!”
“践行天命!”
“践行天命!”
朱烨手持钢枪带头沿着山坡向下杀去,逆风披雨宛若猛虎下山,而猛虎,要食人!
和他迎面撞上的同样是个头领模样的人,头上插着绚丽的鸟羽,嘴里呜哩哇啦的喊着他听不懂的土语。
如此看来不是近处区域的土著,却不知荷兰人从哪里拉来参战的,不过也无所谓,死人的话活人不需要听懂。
朱烨没兴趣鸡同鸭讲,借着下坡的惯性,猛的踏步前刺,矛头速度快如闪电,那敌酋估计也是个惯用勇力的,见此快刺竟然不躲,反而迎着矛就上手抓握,似乎想要空手入白刃。
那敌酋身边的几个社兵看来也惯会配合,俱是挺起藤牌想要将他困住的模样,手上的短刀也舞的飞起。
朱烨撇嘴不屑,扶枪的左手不动,右手用力搅动,使出招乌龙绞柱,巨力加持之下枪尖带出幻影,宛若百鸟朝凤一般。
那敌酋只觉得雨幕中顿时幻化出比雨滴还多的枪尖,点点都罩在他的身上,瞬间汗毛倒立,连忙腾挪躲闪,另抓起身旁的社兵向枪幕中掷去,以期迟滞。
那社兵没来得及发出声响,就如破布娃娃一般被挑落一旁,血撒满地。
“想跑?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