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父母的强烈要求下,我们春节回他老家办了婚礼,目的只有一个:收份子钱。

那个婚礼在我的记忆里是一场十足的闹剧,而该剧中最傻最丑的角色就是新娘子。头一天傍晚我们在他家附近的个体服装店买了件便宜的红色半截呢子大衣。在闹闹哄哄的食堂里,我披挂上阵,发间插着假花,脸上挂着假笑。别人叫做什么,我就傻乎乎地做。我像个木偶,不,更像个小丑,不,实实在在就是个小丑。穿梭在嬉笑的陌生人间,不停地鞠躬和点烟,耳朵里灌进的是夹杂着粗言俗语的嘈杂声,鼻子里吸进的是呛人的烟味和酒菜油腻腻的混气味儿。我咳嗽一阵,恶心一阵,头昏脑胀,心烦意乱。我自始至终都不觉得那是我的婚礼。后来每每想起那场闹剧,我脑子里总会蹦出来一个穿着红缎子绣花棉袄、绿缎子肥腿裤子、油黑油亮的头上插着一朵大红绢质假花、两个大红脸蛋、一张血盆大口和两条粗黑眉毛的新娘子。那是谁?不知道,可她却顽固地嵌进了婚礼的那段记忆里,取代了我。

演完了那场闹剧后,公公婆婆躲在他们屋子里数钱。我精疲力竭,倒在床上发呆。周密拎进来一个大箱子,说是婆婆送给儿媳妇的礼物。我们关好门,好奇地打开箱子盖。浓郁的樟脑球味儿迎面扑来,我本能地退后了两步。里面是一条式样单调老气的金项链,一个做工粗糙的金戒指,一条厚重的粗毛毯,一块红底黑条格子图案的厚呢子,五、六块儿花花绿绿的的确良面料。

我满心委屈。

“我什么都不要。你知道我不喜欢金首饰。这么重的毛毯压到身上不做噩梦才怪。这些的确良也太老古董了吧,都是我们小时候流行的,现在街上哪儿还有人穿这种花色这种面料的衣服?我不要。我什么都不要。全都留在这儿吧。”

“那哪行?你不喜欢是你的事,妈送你是她的心意。你懂不懂礼貌?别人送你礼物,你该好好收下并表示感谢。”

“就算她什么都不送我,我会在乎一丁丁点吗?我又不是卖身给你,要什么聘礼彩礼见面礼?半分钱都不要!”

“对,对,对,不是你卖身给我,是我卖身给了你。你得给我聘礼彩礼见面礼。”

“别瞎搅和。我宁可她什么都不送我,也不喜欢这些压在箱子底下八百年的陈年旧货。有人把一堆不想要的垃圾隆重地推给你,你不觉得受了委屈?还让你担着人情,烦不烦?”

“妈可不觉得这些是垃圾。”

“既然她觉得这些都是好东西,那就更应该留下给她用。她肯定喜欢戴这么古朴原始的金戒指金项链,喜欢盖这么厚实的毛毯,喜欢穿花裙子。这种小碎花正适合她这个年龄的大妈穿,尽管过时几十年了,但架不住她喜欢啊。这块呢子是红色的,就算她不能穿,也可以拿去送给你家农村亲戚么。这样才算物尽其用。咱们拿走又不用,岂不是浪费?”

“拿着,一定得拿着。浪费也得拿着。”

“你爱拿你拿,反正是给你准备的聘礼。估计她这二十年来都一直热烈期盼着能娶到个会为她攒了三十年的宝贝感动得鼻涕眼泪一块儿流的媳妇儿。你太让她失望了!”

晚上我俩缩在被窝里打游戏,谁都不说话。老式的游戏机,打坦克,直到最后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坦克。这样最好,脑子里都是坦克,脑子里只有坦克。

第二天吃了早饭后,婆婆把我叫到卫生间,指着一盆衣服笑嘻嘻地说:“这是小密的衬衫。我已经泡好了,你可以洗了。”我愣住,家里不是有洗衣机吗?我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是怎么回事,只好顺口答应下来。初来乍到,我可不想发生不愉快的事。她是主人,既然她让我用手洗,那就洗吧,反正在大学时已经习惯了用手洗衣服。手插进水里,全身冷得发颤。他们家供暖不足,室温很低。在家里人人都穿着厚棉袄,睡觉时要盖两层厚被子,还得压上一件大衣。我咬咬牙,想尽快洗完。把他婚礼上穿的衬衫搓完后,我拎起一件深灰色衬衫。他没有这种颜色的衬衫啊。仅细想了一下,他爸昨天穿的好像正是这件。

我明白了。手洗衣服本来就是没必要的,这两件衬衫既不是丝的也不是毛的。婆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不但要洗丈夫的衣服,还要洗公公的衣服。她是想给我个下马威吗?是在管教新进门的小媳妇?我心里堵得慌。真想冲出去跟她评评理,可又觉得没有底气。不就是给丈夫和公公洗个衣服吗?这么小的事要去说道,未免太小题大做了。我从小到大没跟长辈红过脸吵过架。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可能去质问她。算了,既然结了婚,就不能像在妈妈跟前那样为所欲为了。在家那些年,我不但没给妈妈洗过衣服,连自己的衣服都没洗过。长大了,被人娇宠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忍吧,反正在这里只待几天。以后婆婆离我那么远,不可能对我指手画脚。挺过这几天后,就不用再担心这些问题了。

周密进来问我在干什么。

“明明可以用洗衣机洗的,为什么非要叫我用手洗呢?”我举起冰得通红的手给他看。

“谁叫你用手洗了?”

“妈。”我的心一酸,眼泪上涌。“妈”这个称呼一直是世界上最亲切温暖的字眼。我从小习惯了的与此称呼相对应的那个人-我的妈妈,什么时候舍得让女儿洗过衣服?更别说是在寒冬季节用冷水洗衣服。跟婆婆叫妈,真是讽刺!从那之后,在我心里,婆婆就是那盆冰水。

“妈肯定怕洗衣机把衬衫洗坏了。”

“怎么可能?!你一直用洗衣机洗,坏过吗?”

他没再说什么。我也没再说什么。我心里憋闷委屈,却无法发泄。家里不大,我怕说多了会吵起来。尽管私下里我们经常吵闹,但从不在外人面前争执。不知这算是文明礼貌呢,还是虚荣心作祟。还有,我怕说多了,他会说我是小心眼。我知道我是个小心眼,从小就是。我经常为一点小事思来想去,计较来计较去。正是因为知道自己的这个毛病,也憎恶它,所以才特别怕别人发现它揪住它。为了把它藏好不让别人发现,我要做出大大咧咧无所谓的姿态。不就是用手洗个衣服嘛,有什么大不了的?还要唧唧呱呱地计较,太无聊了,太小肚鸡肠,太丢人了。

周密白天忙着出去见老师同学朋友。他少言寡语,但人缘不错。他喜欢跟人联络,不像我孤僻得连一个朋友都没有。除了偶尔跟他去,我多数时间都窝在家里给姥姥织毛衣。姥姥已经八十六岁了,但头脑清晰,精明能干,仍然包做家里的三顿饭,打起麻将来赢得多输得少。周密由她一手带大,跟她感情最深。她不做饭时,喜欢坐我旁边看着我织毛衣,唠叨些周密小时候的事。她年纪大了,又有口音。我听不大懂,只是哼哼哈哈地表示我听见了。哦,有一件事我听懂了,立马竖起耳朵来。她说周密上大学后放假回家,有个高中女同学来找过他几次,还送来电影票约他一起去看。我忍不住追问:上大学第几年的事儿啊?他们是在谈恋爱吗?老太太狡黠地笑笑说我得做饭去啦,然后站起身就走了。等周密回家,我赶紧把他关到屋里审问,他说你中计了,姥姥逗你玩的,你也当真?

除了吃饭时间,我很少见到公公婆婆。他们家吃饭时要保持安静,不准说话。到走时,他们对于我来说仍然像是陌生人。我一直提心吊胆害怕婆婆再来跟我施展管教小媳妇的花样功夫。不过还好,不知是她忙得顾不上我,还是周密或姥姥跟她说过什么,还是我一直手不得闲地织毛衣,谢天谢地,她没有再给我出难题。

临走前熬到后半夜,我才把毛衣袖口锁好边。这是我织过的速度最快的毛衣,只用了七天。大三时我狂迷编织,织好毛衣后穿上一两周就拆掉,换个新花样再织。那本编织书被我翻得稀烂。那时候我喜欢的是挑战高难花样的成就感,而不是成品。给姥姥的这件是我织的最后一件毛衣,也是最有价值的一件。她穿上后开心不已,在镜子前笑得合不拢嘴,“是我的小外孙媳妇织的,是我的小外孙媳妇织的……”

之后我们回我父母家住了三天。我跟妈妈细细碎碎地讲了在周密家的事。说到婆婆让我用手洗衣服时,妈妈抹了几下眼泪什么都没说。那一刻,我明白了,我不该再像从前那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有些话说出来只会让亲人难过。

回到bj后,我把周密不辞辛苦拎回来的那箱子宝贝推到床底下,从此没再打开过。

七零文学网【70wx.com】第一时间更新《残花终结实》最新章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其他小说推荐阅读 More+
轮回乐园

轮回乐园

那一只蚊子
苏晓签订轮回契约,进入各个世界执行任务。他曾目睹一个世界崩灭为尘粒,也曾与被遗忘的王者持刃而战。暗鸦在低语,黑渊下巨兽咆哮。欢迎来到,轮回乐园……
其他 连载 2152万字
穿进赛博游戏后干掉BOSS成功上位

穿进赛博游戏后干掉BOSS成功上位

桉柏
【专栏预收求收《末日灯塔》】赛博朋克+克系元素的全息游戏《深红之土》即将发售。隗辛走了狗屎运,被选中成为了《深红之土》的内测玩家。然而事情朝着诡异的方向一路狂奔,她发现她不是在玩什么全息游戏,而是穿越到了一个真实存在的平行世界。钢与铁的森林里人们挣扎求生,霓虹灯的色彩下当权者举杯共饮。财团把持着经济命脉,超级人工智能监视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超凡者、机械改造人、秘密教团、畸变人登上时代的舞台……隗辛
其他 连载 242万字
修仙:我在现代留过学

修仙:我在现代留过学

脑袋大又秃
如同核武器只是科学的副产物一样,长生也不过是道途求索中的小小馈赠。新法道祖,大贤良师,万年来最强修士郑法真人招收亲传弟子,参考书籍如下:《符篆中的拓扑学——从小云雨符说起》《法器的人工智能研究:器灵初探》《九转金丹元素分解》《阵法通路基础》注:在《仙道》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录取。
其他 连载 186万字
神秘复苏

神秘复苏

佛前献花
“我叫杨间,当你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死了......”一张诡异的羊皮卷,一只窥视黑暗的眼睛,这是一个活下来的人经历的故事。——————
其他 连载 622万字
姑奶奶在五零

姑奶奶在五零

大团圆
林芳重生成自家三年饥荒时饿死的二姑奶奶。爷爷成了哥。见到了传说中的二爷爷和大姑奶奶!我要肿么破?当然是改变命运啊。******接档文《重生之高源》,欢迎阅读。预收文《村大大》
其他 连载 43万字
薄雾[无限]

薄雾[无限]

微风几许
【全文完结,出版相关信息请查看微博@风太大我听不懂】【请勿在前面的章节剧透,我看有读者要气炸了】超忆症,患上它的人能清楚记得人生中的每一个细节,大到世界转折,小到脑海中产生过的每一道想法。他们过目不忘、求知若渴,使得他们极易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天才。传说季雨时就是这样的天才。另外,传说他是个Gay,长得还很漂亮。他要去支援天穹七队的消息一经传出,就炸开了锅。谁都知道七队队长宋晴岚一身匪气,深度恐同。不
其他 连载 4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