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栅栏的爱情》转载请注明来源:七零文学网70wx.com

可我却一直怀念以前的日子,我甚至从未曾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情愫有何异常。亲情之外,我们在最初的相遇中就已注定了一些纠葛,可是却无处逃逸。

从小,弟就没有让父母省心。他总是没有尽头地打架,总是不断有“仇人”找上家门或者偷偷地砸碎家里的玻璃。我终日胆战心惊。一起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们有时会遭到一群男孩的围攻。我知道他们是弟的敌人。可弟毫无畏惧,他和他们厮打像头凶狠残忍的小兽。似乎生下来,他就天生一副打架的坯子,即便被打倒在地,头破血流,他也不哭,从不哭。我书包里总是备有创可贴,每次打完架,我都给他处理伤口。

弟的身上,早已是伤痕累累。

有一次,他的额头被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横流。我用酒精棉止血之后,用蘸了药水的纱布将伤口精心地缠住,绷紧,用牙齿咬住纱布,系紧,当我全神贯注地做着这一切的时候,我发现坐在床上的弟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我,双手已经揽住了我的腰,他把头探进我的怀中,我蹲下去,看着他,他冰冷的唇凑了过来。才十几岁,他还太小,我们的亲吻,有力而仓皇。

可是,从那以后,弟再也不肯同我多说话,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形同陌路。

弟在十四岁的时候有了第一个女朋友。那是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脸面有些单薄,经常是叉着双腿,嘴巴上叼着棒棒糖,背着一个大书包在马路对面等待她的小爱人。弟会拉她的手,一起匆匆走掉,像两只纯良的小白兔,转弯消失的瞬间,我安慰自己说,榛,这样是好的。弟一直是一个孤单的孩子,两个人在一起,就会觉得暖了。

可我依旧是不能自抑地悲伤。

站在黄昏的马路尽头,看到清洁工将风吹落的枯叶扫成一团,又用火点着,树叶的燃烧发出一种古怪的味道,腐朽般清香,我抽动着鼻子,不知道是被烟呛到了,还是真的想哭,心隐约有疼痛之感。

弟这一年进了褐海中学的高中部。而我刚好由前楼搬进后楼,开始读高三。

我所在的褐海中学有尖尖的屋顶,小且精致的红色塑胶跑道。弟开始穿橙色的球衣在操场上踢球,大汗淋漓地。即便是只有他一个人在玩,依旧如此。足球在他的脚下奔来突去,更像是另外一个生命,和他追逐嬉戏。我亲眼看见他在挥霍和透支着自己的体力,汗水齐刷刷地从额头跌落。他站在黄昏的入口,像一个英武而忧郁的小王子。我习惯坐在艺体馆门前的台阶上看他踢球,那里可以躲雨,这是弟弟告诉我的。我就坐在那儿,安心地抱着一瓶矿泉水,等着他踢完足球跑过来拿。

弟开始抽烟。

最开始,我在他脱下来的牛仔裤里掏到了半盒烟。外面是冬天。姐姐因为意外的流产住进医院,已经有一周时间了。父母都去照料她了,家里又空落起来。弟才进屋的那一刹那,我的心存有微微的恐惧,像落在他头上的几片雪花,知道在这样的温度中势必融化,这是我的命运,只能在激烈的对峙和彻骨的寒冷中向往爱,可一旦爱降临了,我就会死,因为爱是有温度的,是暖的。

——我如此害怕,又渴望与弟和睦独处。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呆呆地看着时钟的指针一圈一圈划过去,双眼红肿。弟走过来,他在我的身边坐下,探手够过茶几上父亲的烟。我说:“弟,你不能抽烟!”

他没吱声,也没看我,似乎这句话十分荒谬。

之后,他进了自己的房间,书包扔在了沙发上。很难揣测我怀着怎样的心理,双手颤抖着打开了弟的书包,我在里面翻到了一个小维尼熊以及三个避孕套。那一刻,心突然乱了,从窗口吹进了冷冷的风,我觉得自己在沉陷,像一枚最不起眼的鹅卵石,最终被包裹在海藻中间,不复被人触摸的可能。

我站起身,走到弟紧闭的房门前,抬起一只手,就在扣门的瞬间,又犹豫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他十八岁了,个子已经蹿到了一米八○。站在我面前,更像是一个哥哥的样子。似乎每时每刻他的身体都在生长,雨后春笋一般旺盛茁壮,站在我身后,用一种低沉的声音叫“姐”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心跳。这就是潘景家吗?多年前那个手里攥着小石头,穿小白衬衫在风中傲然站立的小男孩?是他吗?我竟然有些不确定。

门被打开了,我局促不安地站在门口。弟换了一身衣服,崭新古怪的。

我忍不住:“弟——”终究是欲说还休。手中握紧那三个烫手的避孕套。

他用一只胳膊推开我,对我说:“姐,我出去了。”

不及我问话,他提起书包,连奔带跑出了家门。

一夜未归。

我整个夜晚守在电话机旁,看着天色一点一点黑下去,黑到无边无际,黑到天光大灭,黑到绝望,然后再一点点转为微蓝,边缘处有炭火般的闷红,转白,转亮。我手里拿捏着从弟的书包里偷出来的小维尼熊和三个避孕套终于在稀薄的凌晨抵达之时靠在沙发上睡过去。

从那时候开始,弟的身影很少出现在操场上了,他不再来踢球,可我在艺体馆门前看球的习惯却意外地保留了下来。

——我是一个乐于怀念的人。就是这样,我的天空累积了很多忧郁的云朵。

那个叫张卓群的男生总是在踢球休息的间隙向我跑来。第一次的时候,他找了一个无比荒唐的借口搪塞,他挥汗如雨,指着我抱在怀里的矿泉水恭恭敬敬地说:“我好像认识你,可以借你的水给我喝吗?”

我犹豫了一下。我从来没有想过矿泉水给除了弟以外的其他男孩喝。

我抬眼看看他,多少觉得这个人有些明目张胆了。

记忆这张网,网不住阳光了,水一样漫过来,我在记忆的水面上寻寻觅觅,终于看到这样一张脸,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一个瘦小且神情惶恐的男孩,紧抿嘴唇。最后的形象是,他穿着蓝色的T恤衫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几只麻雀从天空飞过去,他在哭,在抽泣,可我听不见任何声音。我把手中的矿泉水递给他的时候,试探性地叫了一声:“沈小朋?”声音小小的,我看见他恍惚了一下,仿佛在听别人言说一个陌生的名字。我的心又沉了下去。已经过去许多年了,肯定是记忆出了错误。我垂下头,看自己并拢在一起的双脚。倦怠。很漫长的时间,我以为他离开了,可他还在。

他说:“你怎么知道我原来的名字?”

我又确认了一次:“你是沈小朋?”

他点头,说:“是。”

“在孤儿院里的那个沈小朋?”

“是。”

他笑着,笑容融化在阳光里,像个天使,第一次觉得男孩子可以如此干净、纯良,像水一样温润。他静静凑在我身边坐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他说。

我说:“对,我就是。”

他皱起眉毛问我:“当初,你为什么不带走我?”

我说:“我不知道。也许我更喜欢桀骜的孩子吧。我弟就是。”

“潘景家?”

“是。”

他喝了几口水,还给我,说:“谢谢你的水。”

我没有说“不客气”,而是问他:“这些年,你一直在孤儿院长大?”

他说:“不,我很快就被亲生父母找到了。我现在已经不叫沈小朋了。我叫张卓群。”

望着一脸迷惑不解的我,他笑笑说:“其实,我也不明白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些事为什么如此离奇,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人叫我‘沈小朋’这个名字了。这不过是送我进孤儿院的那个陌生女人随口说出的名字而已。我四岁的时候,爸爸带我出门,之后把我弄丢,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我被人送进了孤儿院,在那儿生活了两年多的时间,最终被父母找到,才重新回到了家。所以,我一直是张卓群。‘沈小朋’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段小插曲。”

我说:“你是幸福的,你比潘景家幸福。我当初选择了潘景家没错。”

他说:“我宁愿你选择我。”

说完这句话,他起身向操场跑去。绝尘。

我瞥见他红了脸。“我宁愿你选择我”这句话是可以有很多解释的。比如说,这“选择”并非多年前意义上的选择,而是意味着现在,甚至将来。因为毕竟潘景家已是我的弟弟。或许是我的心思太过密集了吧,我定定地望着操场上的那些矫健的身影,男孩子们,我所喜欢的男孩子们露出了健硕有力的大腿,在奔跑,像踩在我的心头,沉重而有力,我多希望其中有弟的影子,我在梦里一再见到他,还是毫无杂念的小孩子的样子,可是我已经到了用舌头去舔,去碰男孩子牙齿的年纪了。

弟越来越不像话,他酗酒、抽烟、打架、找女朋友、夜不归宿。他像个桀骜不驯的小流氓隔三岔五地出现在街头。爸爸悲伤极了,从没见到他这样难过,每个黄昏,他都站在阳台上一声不吭地向外眺望,他希望看见弟。

十一月二十八日,是弟的生日,家里照例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爸爸还从蛋糕店买回了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全家人都等着他回来吃晚饭。后来,爸爸挥挥手,若无其事的样子说:“榛,吃饭吧,别等他了。”

我不肯吃,硬撑着没有让眼泪流下来,头也不回地出门,下楼,一来到大街上,我就再也抑制不住了。我边走边哭,毫不顾忌路人见到自己的失态,即使是掘地三尺,我也要把他找到。在路边的投币电话那儿,我不停地投币,一个电话一个电话拨出去。午夜的时候,我敲开了郊区一幢平房的门,弟只穿着一件裤头,赤裸着上身,见到我的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异常古怪。

“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不由自主地扭过头去,并且脸庞浅浅地红着。弟弟忽然意识到什么,折回去加了一件平角裤,再次出现在门口。

“弟,我可以进去吗?”

他回头看了一眼屋里,犹豫了一下,有点无奈且厌倦的样子,“好吧。”

是一间三十平方米左右的小房子,狭小逼仄得可以,除了放下一张大而凌乱的床之外,似乎再也放不下其他任何东西了。在墙上有玛丽莲·梦露的黑白招贴画,性感得活色生香。床上有一个女人,眉眼单薄,眼梢的地方流淌出淡淡的妖媚,有一点像“鸡”。可明显还是未成年的少女。床下有一大堆纸巾和两个用过的避孕套。

弟对躲在被单后的女孩说:“这是我姐。”

她如临大敌般地笑了一下,很小的声音叫道:“姐。”

弟说:“你走吧。”

这是弟的朋友租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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