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让有位好友名叫陆光,此人祖祖辈辈都定居在朔州。

他经历过二十多年前朔州城破的那场浩劫,曾是官府里的一名小官,不幸失去了一条腿后定居在乡下,靠着种田养花过活。沈让仰慕其风骨,在一次次拜访中与他相谈甚欢,因他身体原因,还在每年农忙时带人去他家帮忙做一些工。

到了日子,林氏料想沈云轻很少见这样的丰收景象,问她要不要同去。

沈云轻自然愿意。

一行人来到陆光居住的地方。

这是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四周散落着一块块农田,田里齐腰的稻谷俱已成熟,金灿灿的颜色看着煞是喜人。

村里大部分人都在田间忙活,只有几个小孩儿拿着藤球在路上踢着玩,旁边卧着条温顺的黄狗。

陆光和妻子正在家门口织补袋子,远远望见沈让他们到了,便放下手中的活计,拄杖迎了上来。

两人相互见礼,陆光先拱手道:“谦夫贤弟,为兄给你添麻烦了。”

林氏指给沈云轻道:“那就是你陆伯伯,你伯父和他关系甚密切,他家娘子也是个贤惠的好人,我们每年来都热心周到。”

沈云轻打量望去,见陆光虽残疾,但还算魁梧,一张方正的国字脸,大眼浓眉,看着有一股正气。

那厢沈让听他言语中客气,也连忙道:“哪里哪里,举手之劳罢了。”

话不多说,趁着天色好,沈让和陆光忙着安排带来的一群帮工去田间。林氏带沈云轻下了马车,一旁已经站着个等候的妇人,她梳着整齐的发髻,衣着素净,一张温柔和善的脸:“沈夫人,知道你们今天来,特意让人去买了一大早河里抓来的鱼,上次你说好吃,今天再尝尝。”

目光又移向沈云轻笑道:“这位姑娘是谁?”

这就是陆光的娘子,林氏口中贤惠的陆夫人了。

陆家有十几亩薄田,纵然人多,也且需要忙活一阵。

陆夫人早请了几个邻居大娘来帮忙做饭,给她们些辛苦钱,自己带林氏和沈云轻在院子里舀水摘菜,做些清闲的活计。两个年龄相仿的女人凑到一起,絮絮地闲谈道:“这些田地是早年间置下的,多亏有这些,否则老陆出事后,我们真不知该怎么办。”

这说的是当年城破,陆光受伤的事。

因为段夫人的缘故,沈云轻对当时情形略知一二,她一边掰着手里绿油油的青菜,一边支起耳朵细细地听着。

林氏因为随丈夫一起来到朔州不过四五年的光景,眼见朔州一日日繁华起来,当年的事虽有耳闻,但非亲历所不能想象,便没多说什么,只安慰道:“都过去了,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陆夫人温柔地笑笑:“但愿吧。”

也就不再提。

等到炊烟燃起,午饭做好了。

为了节省时间,陆夫人带人将饭菜装好直接送到田间。

田里众人还正在热火朝天地干着,听到喊吃饭的消息才放下镰刀,一抹额头,汗珠噼里啪啦地往下掉,脚上的靴子也沾满了泥巴。

林氏和陆夫人忙着派饭,把一个食盒塞给沈云轻,交待她给在另一边的晒谷场上的沈让和陆光送去。

晒谷场离得不远,沈云轻顺着她们所指的方向走个几十步,就看见了那金灿灿的一片宽阔场地,加快速度朝它赶了过去。

刚收割下来的稻子有些潮湿气,需要先经过晾晒,才方便后续脱谷和贮存。

不时有人推着运送稻子的车,在晒谷场和和田间一遍遍地来来回回,车上满载着刚收的稻子,稻头颗粒饱满,后面三尺长的茎杆用稻绳紧紧地扎成整齐的一束。

沈让和陆光二人正合力将其从车上卸下,再铺开晾晒。

沈让虽是文人,但干起这活也得心应手,他手里拿着钉耙,勾住绳结的位置,一挑、一甩就把它从车上卸了下来,正好落在陆光的脚边,陆光再将绳结解开,平整地摊开在地上。

两人相互配合,看起来十分默契。

晒谷场在阳光下反射着金光,耀眼地好似一层厚厚的金毯。

沈云轻到了,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她喊了声伯父,沈让抬头应了一声,招呼陆光停下,暂且回到阴凉下歇息用饭。

趁着他们用饭的功夫,沈云轻自告奋勇地想去尝试一番,沈让看一眼车上还剩一多半没卸完的稻子,摇头拒绝,陆光也笑道:“丫头,你弄得动吗?”

那一束稻谷沉甸甸的,沈让一个成年男人都吃力,何况娇滴滴的女儿家。

无奈沈云轻实在心痒,她没见过这样的活,更没做过,磨了一会还是陆光先同意了:“就让她试试,不打紧的。”

沈让只好由她去了。

沈云轻走过去,抓住放在一边的钉耙,心里有些兴奋,举起来想学方才伯父那样挑起一束稻杆,谁料一上手才知道不容易,比自己想的要沉重地多。咬牙举起一半,尖尖的稻茬戳到脖子上,带来微微的刺痛感,让她差点歪到一边,多亏沈让不放心跟来,手疾眼快扶住她道:“小心。”

原来这么艰难,沈云轻喘了几下粗气,意识到自己原来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废物。

“傻孩子,”沈让接她手里的东西道,“这是百姓生计,当然重了,你快回去吧,碗也不用收了,我们回去的时候会带着。”

便要赶她走。

沈云轻叹了口气。

青苗不会无端长大,稻子也不会主动变成米跳到人们碗里,陆伯伯顾不得衣服上沾的稻草,一向儒雅的伯父头发也有些垂乱,更不用说方才田里割稻子的一群人鞋子、裤脚、袖子、脸上都溅上了泥巴,原来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就这么艰难。

脖颈处被扎的地方还是有些痒痒,她伸手抓了抓:“伯父我能留下来吗,我能帮忙做点别的吗?”

沈让见她模样,哪里还肯,他心想,你此时尚觉得良好,觉得自己在做什么从没干过的大事,再待下去就知道辛苦,明日再来就叫苦不迭,于是拿出些威严挥手道:“不可不可,快走快走!”

接着,沈让回去对陆光道:“见笑了,小女没见过什么世面。”

陆光不以为意,歇了这一会,原本脸上的汗意被风吹得格外凉爽。

他闲时爱看书,看的东西又杂,略通一些堪舆识人之术,此刻从身边折了些许稻秆,简单占得一卦,解道:“贤弟,只怕你这侄女命格名字都太轻了些,不像深厚有福之人,如果她是我的女儿,我会把她送到寺庙或道观里,在香火熏陶中,就算亲缘寡淡,至少可保一生平安。”

沈让一愣住,但很快又开口道:“此无稽之谈。”

后来回去,沈云轻和宋征提及此事道:“原来人世间不只有快意,还有辛苦。”

彼时宋征在教她赶车,两人在郊外找了处空旷少人的地方,闻言笑道:“了不起,这么深刻的道理都叫你悟出来了。”

“我喜欢朔州。”沈云轻握着缰绳,呼吸着旷野的风,径自有些快意道。

“我以前在山上,不知道山下具体都有什么,很多人告诉我的都是美好的一面,我确实见到了。”

楚喻所说山下的热闹,沈夫人亟待表达的补偿,宋征也只说朔州的风景和人情,可万事万物都并非只有一面,寺庙的冷清、宅院里的束缚、还有劳作的艰辛……

这些藏在美好繁华的背后,不那么美妙的东西,需要慢慢发现。

还有世人之间的感情,父母之情,手足之情,爱慕之情……人生来面对这么多的东西,短短一百年能够全部了解体会到吗,肉身消亡之时会不舍得离去?

“我见了那么多,比你们说的还要多,就算不是全然美好的,也还很是喜欢,很庆下山见到这些,我看得越多,就越想好好活着。”

人之坚韧在于,纵使世上有不美好,还是愿意为了其中另一些美好的东西而努力活着。

宋征见她此时和在细粱城时判若两人,也很高兴,他说:“我也喜欢朔州,不过最喜欢的其实还是细粱城。”

“为什么?”沈云轻偏头望向他。

如果更喜欢细粱城,为什么不留下,而又要来朔州呢?

“因为……”宋征想了想,感到言语有些无力,怎么说呢,只是自己的一种感觉,犹豫了一会才道:“因为细粱城的人,他们脸上的神情跟朔州是不一样的。”

“怎么不一样?”

“他们大多数都……很从容,当然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烦恼,但你能看出来那是为俗事烦扰的表情,类似于今天没有吃到肉,或者今天多做了两个时辰的工这种,而很少有长途跋涉的风霜和对死亡的恐惧。”

细粱城是虞国的都城,天子所居之地,全国上下的中枢。

那里有最强大的守卫,最富饶的街道。

是战火不会轻易波及的地方,即使不幸发生了什么天灾人祸,也会得到最周全、最有效的救援。

许多人背井离乡地去到细粱城,渴望在那里扎根,是因为在那生活或许会担心挨饿,但至少不会无缘无故横死街头。

天下之大,越是远离都城的地方,越是心有惶惶、民不聊生,藏污纳垢的人和事也越多。

沈云轻若有所思。

在朔州的时光过得飞快,眨眼间,树上的叶子变色又落下,雪忽然吹来,风变得凌冽,太阳开始温暖,沈云轻的父母一再询问归期,眼见再也拖不下去了,这一场大雪又成了借口。

等到路上雪都化了,就已经翻过了年。

一连好几天都是晴朗的天气,决定了启程的日子。

初春里还有些凉意,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暖的,沈云轻让人替她搬了个躺椅,在日光里悠然小憩。

小燕她们在屋里收拾行礼,来时沈云轻的母亲带的东西已经够多够细了,但没想到会一直待这么久,林氏替她准备了几身冬天的衣裳,加上平日买的,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礼物,要带的东西更多了。

一开始沈云轻还听见小燕在屋里隔着窗询问道,这个要不要带?那个要不要留?

伯母林氏也来问,你要离开了,朔州认识的朋友们都知不知道?有没有道别?

带,要带,都带着。

知道,已经道别了。

渐渐日光晒得人眼皮发烫,耳边的声音也混沌起来。

林氏在屋里久久没听见回音,出房门来看,才发现沈云轻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朔州的日光下,沈云轻悠然小睡,闭上了眼睛。

天上的仙宫里,棣华慢慢地醒来,望见香炉里的草灰烧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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