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笔:血里朝生》转载请注明来源:七零文学网70wx.com

在张海楼的引领下,车队从北到南,三千公里云和月,沿途看尽河山壮阔,从平原沃野,至烟柔水乡,再至山峦迭起,终到国境线边上云雾缭绕的原始森林。

在一条滚滚长流的江水旁,领头的越野车停了下来,再往前就没办法开车了,得乘船而行。

展目望去,广阔的江面上波涛汹涌,流水湍急,寻常的救生艇恐怕无法渡过。好在就是当地彝族聚居的山寨,就近找到船不成问题。

解雨臣跟朝兮简单交代了一下,就带着两个伙计去了寨子里,其他人则原地等待,把必要的装备物资等搬下来。

不管走到哪里,朝兮都是不用干这些苦力的。

江边风大,他裹紧了长风衣,立在江畔的一块巨石上。西南一带潮湿多雾,虽然是白天,也很难看清对岸的景象,只能看到一些险峻山峦的阴影和边缘轮廓。

他随意地踢了一枚小石子下去,江水中掺杂了许多泥沙,水质浑浊,石子一入水,只听得闷闷的一声“扑通”,立刻就不见踪影了。

他忍不住想,这要是掉到江里去,可不是开玩笑的。

江水滔滔而去,突然,他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声冷笑。

“自称是族长的二大爷,还不知道真假呢,就开始摆大爷的谱儿了,一路上什么也不干,装什么装……”

音量不算大,但朝兮若是还听不见,就真是白练了听声辨位。

他听出了说话的是张千军万马,侧首回望,看到那杂毛道士正在分拣装备,把不便于搬运的暂且舍弃,比如一些乱七八糟的法器和屎黄色的作用不明的符纸。

话说……哪个正经土夫子出来倒斗还带符纸啊!究竟是谁把这种人招到外家的?现在张家人的门槛都这么低了吗?

朝兮频频蹙眉,根本懒得给眼神。谁知那杂毛道士全不知收敛,扯着一旁的张海楼继续说:“我上回问过族长了,族长说他是十年前才跟这个人相认的。海盐,你不是早就认识族长了么,族长真有这么一号二大爷?”

张海楼手里刚摸出了一包烟,闻言便往朝兮的方向瞟了一眼,猎猎风声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模糊:“这我哪知道……我上回跟族长见面,都是七几年的事儿了,那时候族长就自己一个人。”

杂毛道士没好气地嘟囔:“就是说啊!说不定他就是看族长被天授了,来骗族长的。毕竟族长这么纯良一人,很容易被骗的。”

张海楼拿了一根烟放进嘴里,就被戳中笑点,随即又抽了出来,笑道:“反正他没对族长怎么样,就让他占点嘴上便宜呗,等到了里面,看他还怎么猖狂?”

随后就是一阵笑声,那两人窸窸窣窣地继续控诉讨论起朝兮来,毫无避人的自觉。

朝兮懒得在这种时候跟他们计较,只是刚听杂毛道士脱口而出的那句“天授”,他不禁多加留心。

联系上下文,杂毛道士说的“天授”是指张起灵失魂症发作的事。朝兮一直觉得那像邪祟附体,俗称魔怔了。而今听杂毛道士提及,貌似他们两个都知道那种深植于张家人血脉之中的病症的真正缘由。

天授,即上天所授,若是用来形容那种突如其来、甚至可以控制人思想行动的“闪念”,倒是莫名的贴切。

可是,这个世界上真会有“天意”这种存在么?

朝兮沉心思索,虽然这么多年来,他经历了太多太多超出常理之事,比如青铜门后的一切,但让他相信千百年以来都是上天在操纵张家人的命运,像黑瞎子和苏万玩儿的电子游戏一样,指挥张家人行动……他还是觉得太离谱了。

不过仔细想想,真实的西王母和万奴王都是那副有碍观瞻的模样,或许,所谓“天授”里的“天”,也不一定是常规思维里的天道天意,而是某种阴险恐怖的存在。

眼下还不是最好的时机。等解决完盲冢的事,他也得跟这两个外家人好好交流交流了,看那劳什子天授究竟是怎么回事。

解雨臣这一去就是一个多小时,才带着伙计和一个少数民族打扮的中年人回来。

解雨臣给他们介绍,说中年人叫阿莫,在彝族语言里是老鹰的意思。阿莫是寨子里有名的船把头,很有威望和人脉,不但可以撑船送他们过去,还帮忙联系了对岸寨子养马的人家,租了十几

匹马拉装备。

如是,众人便跟随阿莫到了码头上。那里停泊着好几艘柏木的“麻秧子船”,又大又稳,是专在江面上行的船。

当下,他们把东西全都搬上的船,十来个青壮年挤在一艘船上,船头破开浩渺江波,顺流而下,行往对岸。

涛声依旧,一路无话。

半个多小时后,他们到达了对面的另一个彝族村寨,马匹已经等在那里了。

解雨臣过去付了钱,和马主约定了时间,其他人又把装备搬上马背。看神情,张海楼和杂毛道士都挺熟悉这个地方,显然是来过踩点的。

朝兮看了看张起灵,他眸中似乎也有几分不同寻常的色彩,因走过去问道:“他们说你曾经去过盲冢,那你还记得这里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张起灵沉默片刻,迷茫地摇摇头,道:“我能感觉到我来过,这里,我也觉得熟悉。但是,我不记得……”

“不记得就不要勉强去想了。”朝兮连忙阻止他冥思苦想的行为,说道:“你不是喜欢在去过的地方留记号么?说不定往里面走一走,就能看到你的记号了。”

张起灵“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将要出发了,朝兮仍有些不放心,又着意叮嘱吴邪和黎簇,让他们多加小心。

原始森林里物种丰富,是蛇虫鼠蚁的天堂,尤其快到雨季了,空气湿度大,多雾与瘴气,万一不小心中了瘴毒,也很容易丢掉性命。

吴邪在面对朝兮时,多数时候都表现得老实听话,至于黎簇,现在正处于叛逆期,对谁都爱搭不理的,看在他多多少少帮了忙的份儿上,朝兮也懒得计较了。

余程基本都是张海楼在领路,一群人穿着野战服,戴着面罩,浑身上下都包得严严实实,在潮湿闷气的山林中行进,对人的体能是不小的挑战。

许是太枯燥,胖子忍不住唱起了歌:“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哎,红得好像,红得好像燃烧的火,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胖子也上了年纪,走在这种地方,呼哧带喘的,而且他五音不全,唱歌跑调,听得朝兮满脑子都在默背白居易的《琵琶行》——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

“我说胖子,当着外人呢,你就别秀你那破锣嗓子了呗。”吴邪也喘着粗气,不满地抗议。

胖子道:“这里又湿又闷,我不是就想起那年咱们去塔木陀,路上我就唱了这首电影冰山上的来客主题曲……胖爷我这是忆往昔呢。”

“你忆往昔就好好忆,非得唱出来膈应人?”杂毛道士从他身旁经过,嫌弃得想要给他念咒了。

胖子翻了个白眼,怒道:“你个臭道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就别吐,回头拔两颗大葱插鼻子上继续装。”

要不是得保留体力,杂毛道士估计得当即跟胖子打起来。后面他们两个就一直在互怼,比说对口相声还精彩。

拜他们所赐,众人倒是被提振了精神,只有朝兮觉得聒噪,默默把耳朵用卫生纸塞住隔音。

往林子深处走了几个小时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时雾气好像更浓了,哪怕还没到令人失明的盲区,也很难看清楚前路了。

“不能继续走了。”张起灵叫住众人,神色凝重,“有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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