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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放在现代算是轻伤了,在这里却可能搅散一个小家。
宋今禾将伤口新溢出来的血渍擦干净后,又将药童端上来的麻沸散给他灌下去,然后清理伤口里的砂砾杂物尘土,郑大夫穿了针给他缝伤口。
顾宴清便在一旁跟着学,宋今禾会一点但是从来没在活人身上练过,此时看着头发花白的郑大夫,崇拜要从眼里冒出来。郑大夫正在仔细的嘱咐病人:“这些日子要躺着多休息别乱动,不要熬夜,注意伤口洁净,多吃果蔬,不能吃发物,每隔三天抬到这里来换药。”
一回头对上了两人的目光倒是有些受到惊吓,郑大夫幽幽摸了摸胡须,对着两人点点头故作深沉的走开,宋今禾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提起顾宴清桌上的茶壶去了隔壁跟郑大夫套近乎。
她在学校里学过缝合,只是当时器械先进,缝合也不是难事,后来没等到实习就穿越了,在这里更找不到地方练手了,毕竟这种需要缝合的病人一年也遇不上几个,如今名师就在眼前,还是先交流交流感情,看看能不能偷学几招。
几日后,宋今禾对着满满一盆的猪脚开始发愁,这几日为了练手只能用猪蹄代替,但是这也太多了。
宁安堂整日都离不开人,所以是包饭食的,大家中午都在这里吃,只有晚间会有一部人会回家,几个家离得远的伙计便住在后院里,在厨房做饭的李大娘是附近的居民,做饭手艺还不错,只是天长日久吃下来神仙也觉得腻味。而且李大娘做猪蹄只会用炖的这一个方法,宁安堂的伙计们都悄悄问宋今禾能不能换个其他的练手,比如鸡鸭鹅一类的。
宋今禾想了想他们的提议后摇摇头,算来算去还是猪蹄最适合,只是天天这么吃也不是办法,这些日子饭桌上剩下的猪蹄越来越多,李大娘说他们太浪费了。
她决定自己试试,去后厨按照记忆中的方法做了个红烧猪蹄,出锅的时候尝了尝,觉得味道还算不错,端上饭桌后大家也都点头夸赞了几句,然后宋今禾决定趁着大家还没吃腻再多练手几天。
江清舟夹起一块猪蹄,看了看上面的痕迹,有些好奇:“这痕迹有些丑了点,你怎么也不跟意初学学针线?”
宋今禾想了想,迟疑道:“缝人跟缝衣服不一样吧,我虽然没有缝过衣服,但是人肉比衣服还是要厚很多的,再说我才刚缝没几天呢,可能后面会好点?”
郑大夫被两人说的话噎到了,顿了一下,开口道:“缝伤口跟缝衣服哪能一样?宋大夫缝的猪蹄已经很好了,再多练练,唔,一个月就好了。”
两人闭嘴,桌上的其他人沉默,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红烧猪蹄再好吃也禁不起连吃一个月呀。
大家都不高兴,李大娘倒是很高兴,别以为她不知道那几个小兔崽子说她做的猪蹄不好吃。而且宋大夫做菜的时候,她也跟着学了两手,回家做给家里人吃,小孙子扒着碗不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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