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酒馆
伦敦市一个不起眼的小巷里,有一家位于地下的酒馆。
你要在一个拐角处,找到一个向下延伸的楼梯,走了大概三十余阶,你才能看到一条长长的带着一丝弧度的走廊。
走廊里面没有灯,但是两侧墙壁上每隔五米便挂着一个火把,足够照亮整条走廊。
走廊里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只是墙壁是由那种类似构筑堡垒的砖块构成的,在其中走上一段,你会有一种脱离现代文明,回到中世纪的错觉。
行走大概500多步才看到一扇具有西方古典风格的大门。
此刻,有一个身形壮硕,面容坚毅的青年男子,以及一位身形佝偻,面容阴翳的老人站在门前。
男子叫莫森,十年前,这家酒馆是他全新人生的起点。
他以一个新生探险家的身份,从这里出发,在‘海外’经历了一段堪称奇幻的旅途。
当时的他并未意识到这家酒馆的特殊性,只是单纯的认为这里是一个地下情报交易所。
此时此刻,莫森深深地叹了口气,带着复杂的心情推开了酒馆的门。
只是一瞬间,酒馆中的嘈杂全部停下来,所有人都扭头惊讶的看着莫森。
有一说一,金发碧眼、面容坚毅还带着些许贵族气质的莫森,在魅力方面确实出众,只是这并不是所有人看向他的理由——他又不是美女。
能吸引所有人目光的,莫森身上背着的巨大的长条匣子,匣子上刻画着一些奇怪的线条,其上更散发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一股强大的魔法的气息。
环顾四周,莫森发现这里和十年前相比没有任何变化,充斥着中世纪的味道。而且不管是那身着管家服,气质清冷的酒保,还是酒客当中的一些人,十年的时间没有在他们脸上留下一丝痕迹。
“嘿,这不是那个小鬼吗!”有个带着眼罩的大叔认出了他,不由得哈哈笑道“去哪里冒险了,看起来变化很大啊!”
听着这位大叔一喊,周围有好几个人都想起来,纷纷发出惊呼。
显然,十年前莫森在这里,着实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以至于给不少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莫森清了清嗓子,用低沉且充满磁性地声线说道:“你们好,我回来了。”
“来来来,过来喝一杯,让我看看你的酒量有多少长进。”眼罩大叔笑着招呼道。
莫森带着身旁的老人坐在木制吧台前,眼罩大叔才注意到老人的存在。
他有些吃惊地问道:“这是谁啊?”
莫森介绍道:“他叫诺斯,是我的搭档。”
“哦。”随即,眼罩大叔又将目光移至莫森背上的黑色匣子,忍不住上手去摸“那这个又是什么?”
莫森不动声色地挪动着身体,使得眼罩大叔的手与匣子错后,然后他轻描淡写地说道:“没什么,只是装了一点日常用品而已。”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让大叔相信,谁会用这种长条盒子来装日常用品,真实答案显然是个秘密。
大叔虽然好奇,但他不再追问,他知道对秘密刨根问底的代价是什么——那个眼罩,以及瞎了一只的眼睛。
而他不追问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能从诺斯身上感受到一股深不可测的力量。
神情冷冽的酒保上前问道:“喝什么?”
莫森随口说道:“威士忌就好。嗯……给我的搭档来点葡萄汁。”
酒保点了点头,开始忙活起来。
之后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莫森一直在与大叔聊天,主要内容就是莫森这十年来的冒险经历。
不过嘛,不管大叔问出什么样的问题,莫森都只是随意的敷衍着,或是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莫森明白,这里的人都精得很,其中一些人更是唯利是图,在这说话不经思考是会惹来麻烦的。
当然,两人之间并不畅快的交谈并没有影响到酒馆的气氛,就像刚才一样嘈杂,但是热闹。
直到……一个西装革履带着墨镜的人骂骂咧咧地踹开了酒馆的大门。
“这酒馆怎么在这种破地方!”西装男怨气冲天的走了进来“让我一通好找!”
“嘿,哪来的美国佬?!”一个身形高大异于常人的壮汉皱了皱眉,起身打算把这个粗鲁的美国佬给赶出去。
至于为什么他能知道来者是美国人,是因为与英国人相比,美国人的语速普遍太快以至于让人听不清楚。
虽说有气氛的因素在里面,但是刚才那人
说话的语速确实是美国人的习惯。
当壮汉刚走到门前,众人又看到他又缓慢地退了回来。
“冷静,我不是来找茬的。”西装男人手上握着手枪,逼着壮汉后退“坐回你的位置去!”
“切,要是我甲胄在身……”壮汉颇为窝囊地坐了回去。
随后,西装男朝身后示意了一下,三个手持步枪和一个一手各提了一个大号手套箱的西装男走了进来。
见状,酒馆里面引发了极大骚动,所有人的表情都很惊恐。
因为,这个酒馆运营了两百年,从未有人拿着火器堂而皇之地走进来。
“你们想干什么?”人群中有人质问道。
“安静!”墨镜西装男先是吼了一嗓子,压制住骚动,然后才说道“我的名字叫白头鹰,是来给你们派活儿的。”
听到派活这两个字,绝大部分人都安静下来。
莫森好奇地看着这群不速之客,不知道他们来干什么。
白头鹰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了酒保的身影后,便走上前去。
他掏出一张金色名片还有一张会员卡,对着不慌不忙依旧在调酒的酒保说道:“康乐伯爵介绍来的,我要在这里发任务。”
闻言,酒保看了一眼名片,接过了会员卡,验证身份后,从柜台里取出一块小黑板。
白头鹰接过黑板,转身面向众人,开始详细地介绍任务。
首先,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照片,钉在黑板上,展示给众人。
“看清楚,这就是你们的目标!”白头鹰喊道。
酒客们视力极好,看到照片上是一个少年,纷纷哗然。
有人哂笑道:“不是吧,杀一个少年还用得着请我们?”
有人嘲讽道:“你们这些牛仔为什么不穿着牛仔裤骑着快马,冲到他身前用左轮毙了他呢?”
面对众人的嘲笑,白头鹰不慌不忙地说道:“首先,牛仔已经过时了,其次如果能用枪解决问题我就不会来这里了。”
莫森坐在白头鹰的身旁,好奇地看着照片上的少年问道:“怎么,他很难搞吗?”
白头鹰瞟了他一眼,说道:“这个少年名字叫天道零,目前正下榻于玫瑰酒店。”
听到这里,有人很快就反应过来:“玫瑰酒店?那里不是正在开和谈会议吗?等等……这个小孩是……”
这时,白头鹰义正辞严地说道:“没错,他现在正代表一个叫neo
zect的恐怖组织与联合国对话,你们杀了他就算是为民除害,伸张正义!”
酒桌上的人议论纷纷,有人小声说道:“不对吧,我可听说他是个受人尊敬的科学家啊。”
白头鹰在吧台前听到这句,面沉如水地说道:“你们可以去网络上看看他的风评,已经遭万人唾骂了。”
这时,有人嗤笑道:“谁还不知道互联网是个什么地方,黑的能变成白的,白的能变成黑的。”
旁边有人认同:“是啊是啊,我这种老实人在上面都能无缘无故地被被骂,谁知道那个小孩是不是被抹黑的呢?”
白头鹰脸色有些难看,大声喊道:“闭嘴,你们本来就是干脏活的,哪来那么多牢骚话!”
这一下子,酒客的脾气被点燃了,他们纷纷叫骂:“美国佬,你们太粗鲁了!”
“你懂不懂规矩!”
白头鹰听着嘈杂地谩骂声,心情坏到了极点,但老板交付给他的任务却是不得不完成的。
不愿多费口舌,白头鹰向着自己的手下招了下手,那个提着手提箱的小弟走上前来,一一打开手套箱摆在吧台上。
一瞬间,人群又安静了,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白花花的钞票。
白头鹰满意地看着这个效果,伸出两根手指头喊道:“两千万!这里的两千万还只是定金,事成之后还有六千万的尾款!”
话音刚落,人群就沸腾了。
“我没听错吧,这两千万……还只是定金?!”
“干完一票,一辈子都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了呀!”
已经有人跃跃欲试了。
这时,白头鹰又发话了:“不过,这八千万并不只属于一个人!”
听到这句话,人群又安静下来,有一人激动地问道:“什么意思,你要吃回扣?!”
白头鹰摇了摇头,说道:“是这次任务太难了,我需要一支小队。”
“难?杀个小孩能有多难,把钱都给我,我去!”有人这么
喊道,其他人也开始争抢起来。
“我去,不许和我抢!”
“我他妈再提醒你们一遍,他现在在玫瑰酒店!”
白头鹰的怒喝给他们浇了一盆凉水。
玫瑰酒店现在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严密封锁起来,无数个人,无数条枪守在那里,听说还有英国陆军被调往附近,一旦出现意外,随时都有坦克开往那里。
白头鹰冷笑了一声,说道:“而且,你们要面对的不止是军队,还有来自华夏的超能力者以及高科技辅助的新时代骑士。”(这里他错把叶剑铭认成了华夏的超能力者,不过很正常,一般的华夏人接触到修道者的可能微乎其微,他一外国人更不可能接触到。)
听到骑士这个词,坐在一旁的莫森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身后的黑匣子,紧握着自己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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