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渐渐西斜,最后一缕光都被大树挡了个正着。

不少人家的房屋上空已经升起袅袅的炊烟,鼻尖围绕着柴火香,勾得人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

看来已经到了晚饭的时候了。

一群孩童乖巧地坐在书案前,乖乖低着头诵书,“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

他们的面前有一身着青衫的长须男人正襟危坐,端坐在台子上,手持一卷书,细细品味。

突然他放下书,看了看窗外,又看向下面的弟子,出声说道,“好了,今日就到这里,你们该归家去了。”

“多谢高夫子。”孩子们齐齐起身行礼。

林晓静知道林叔平的儿子想来高秀才这边念书,自然是因为林晓初在高秀才这里念书,顺嘴提了一句。

高秀才是高桥镇最好的先生。林晓初读书的天赋还算不错,很轻松就得了高秀才的青眼,拿到了机会。

倒是林晓天,来了两次都被拒绝了。

等夫子一走,原先安静地跟鹌鹑一般的孩子们立马闹了起来,“回家啦!”

“晓初,我能跟你回家吗?”说话的认识一个小胖子,名叫盛康乐,和林晓初关系最好。

林晓初还穿着孝服,收拾着桌上的经卷,有些不理解地看向小胖子,“盛康乐,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回家?”

“我上次吃了你姐姐做的面,还想吃。”小胖子被林晓初不解的眼神盯着,半天憋出这么一句,估计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林晓初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道,“还是算了吧。三天没回家了,你爹娘应该很想你。”

“好吧。”盛康乐垂头丧气,一边收拾一边哀叹,像是为了即将到嘴的美味飞了感到难过。

林晓初抿着唇,也加快了收拾的步伐。

已经三天没回家了。

林晓初想回家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好在家离得不算特别远,夫子又放的早。回家的时候刚好能赶上饭点。

另一边,方氏刚好听说了林叔平的事。

“那林叔平也真是,怎么能做出那样的事情。听说刚好是赤身裸体被抓住的,真的是看都看不下去。”唠嗑的大娘还抖了一抖,像是打了个寒噤,“脸面都不要了呦。”

那唏嘘的模样,还带这些幸灾乐祸。

方氏吃惊地捂住嘴巴,“这种事……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就隔壁的青婶同我说的。当天看到的人没有七个也有八个,人人都那么说。”大娘哼唧一声,得意说道,“我还知道啊,那林叔平被那姘头的丈夫,就那个屠户打断了一条腿。”

“啊?”方氏又是一惊,“这不得被抓起来?”

“哪能啊!”大娘翻了个白眼,“男女乱搞也是要抓起来的,指不定放在村子里还要浸猪笼。这林叔平哪敢声张,就吃了暗亏呗。”

一条腿换一条命。

方氏吓得心绪不宁,“这世道,怎么还能做出这样的事。”

大娘拍了拍方氏的肩头,“你就别同情了。林叔平欺负你们母子三个,如今被收拾了,也是活该。你们就安心些吧。”

当日林叔平来抢铺子,看到的人不少呢。

“离他们远一些,免得惹上腥臊。”大娘又劝道。

方氏点点头,原先因为林叔平而悬着的心总算彻底松了,不由轻松一笑,“该做饭了,不和你说了,我先走了。”

方氏告别大娘,转头往家里走去。

青石板上干干净净的,没有杂物,只有碧绿色的青苔。

边上的人家都掩着门,唯有林家的门是开着的,像是在等待谁的归来,就是在等读书回来的林晓初呢。

林晓初嘴角漾起一丝欢快的笑,三步并作两步跑回了家,朝里面大喊,“娘,姐姐!我回来了。”

林晓静正忙着做饭呢。

虽然还在孝期,在大燕朝有两个月的时间要禁食酒肉,但是林晓静没打算苛待自己。鸡蛋是被允许吃的,既然如此,她就能把鸡蛋做出花来。

“回来了。”林晓静听到外面的动静,转头一看,微微一笑,“快去洗把脸、洗个手,准备吃饭了。”

林晓初听话地放下布包,跑到院子里打起一桶水,然后把自己的手洗干净。

弟弟读书回来辛苦,不可能光吃两颗菜。现在才八岁,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呢。

不如就做“赛螃蟹”。

打定主意,林晓静便在橱柜里翻出五个鸡蛋,清洗干净外壳准备备用。

灶台边上有不少东西,林晓静拿出了姜蒜。

姜这种东西,一般都作为调味品。林晓静自己也是不爱吃的,但是放在赛螃蟹里就不会有那种咽不下去的感觉。反倒能真的有种再吃螃蟹,蘸姜醋的感觉。

菜刀才刚刚用石磨磨过,锋利得很。切起姜顺畅得很,就是切成末有点麻烦。还有蒜,轻轻一拍,外面裹着的那一层皮就掉了,也同样切成碎沫沫。

捞进碗里,同时放入盐、醋等调味料,搅拌均匀。

做“赛螃蟹”的诀窍就是,在蛋白微微凝固前不要搅动破坏形状,而只要一凝固就可以铲动鸡蛋,让蛋黄蛋白交织在一起。如此一来,就如同蟹黄和蟹肉一般。

起锅热油,林晓静把刚才准备好的鸡蛋拿出来,逐一在灶台边一敲,蛋壳破碎,柔软的鸡蛋从蛋壳中挣扎而出,顺利淌在锅里。

看准时机,轻轻用铲子搅动,再倒入准备好的调料,快速翻炒。彻底成型后,再捞出。

“蟹黄”金灿灿的,“蟹肉”更是灿白如雪,两者交织在一处,就像那蟹黄和蟹肉混杂在一处。

一份美食佳肴,新鲜出炉。

林晓静轻轻嗅了嗅,味道钻进鼻子,不由一笑,“这赛螃蟹好久没做了,还是那个味道。”

香得很。

做完了赛螃蟹,林晓静又随意炒了个大白菜,还有炒南瓜。

三个人,三道小菜,已经够了。

“快尝尝。”林晓静把三道菜都摆到了桌子上,才安稳坐下。方氏已经把饭盛好了,筷子也已经拿来了。

方氏笑了笑,夹起一筷子鸡蛋放在林晓静的碗里,“你先吃。”

说完才给林晓初夹鸡蛋,再给自己夹了一筷子鸡蛋。金灿灿的鸡蛋,口感细嫩,滋味合宜,在味蕾上翻滚。

林晓初的眼睛一亮,“姐姐,这是什么菜,口感这般好吃?”

这还是鸡蛋吗?

以前吃的鸡蛋就是白水里煮一煮,若是吃得急了,铁定是要噎在嗓子眼下不去的。虽然还是馋鸡蛋,但若是能吃上眼下的鸡蛋,谁还会惦记水煮蛋啊。

“这叫‘赛螃蟹’。就是咱们平时见到那种螃蟹,吃起来的味道比较接近,所以唤作‘赛螃蟹’。”林晓静微微一笑,夹了一筷子大白菜,拌了拌饭。

林晓初一呆,刚刚动地起劲的筷子都停下了,“姐姐是说河里那大壳子嘛?又腥又臭怎么吃啊?”

“能吃。”林晓静高深莫测地摇摇头,“那是他们不会做,等到了吃蟹的季节,姐姐给你做。”

如今因为孝期吃不得,等到下次吃,也得好几个月以后了。

“好!”

“你这丫头,别太宠你弟弟。”方氏忍不住插了一句话,嗔怪地看着林晓静,“回头把他宠坏了。”

“他只要肯好好读书,什么都好说。”林晓静对读书人还是非常崇敬的。

以前她读书的机会也是千辛万苦求来的,到了这大燕朝,依然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既然弟弟天赋好,怎么也是要供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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