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臧二十岁生日前就去世了。

十年过去,他还是二十岁,我已经变成沧桑而颓废的三十三岁中年男人。

除去线上工作,连最近一次与外界社交,也是三年前社区居委会大妈生怕我在屋里死掉,借送生日蛋糕之名看看我有没有变成干尸。不过,我宁愿变这种模样,如果能再次见到臧臧。

总共五封请柬,还剩三封。

如果不是他写错了日期,让本应该十年前送到的请柬推迟,我可能永远不会注意到臧臧去世那年还留给我惊喜。

如果惊喜是以臧臧性命为代价……

我宁愿从未看见。

太阳西偏,雨不知何时停了,余辉透过窗棱落在臧臧的小熊上,绒毛散发柔和、类似烘焙黄油曲奇的味道,我轻轻靠过去,鼻尖埋入其中某只。尽管臧臧的气息早已飘散,由于我始终用着十年前的洗衣液与柔顺剂,仿佛臧臧刚刚午睡起身。

当初搬到这里,极大原因离不开附近遍地开花的面包店。

臧臧不嗜甜,却独爱牛角包。

恰巧有家店牛角包里裹满奶黄流沙馅料,掰开时香气直勾魂,酥软口感总带有弹牙的糯意。

每次我下班买回家,臧臧会开心跑过来,先是重重拥抱我说欢迎回家,再乐呵呵接过盒子,放在阴凉处等吃饭时同我一人一半。

“为什么会喜欢吃这个?”

住进我们买的楼房,生活虽算不上极为优渥,小富即安的衣食无忧到底是能达到,也能在力所能及范围里,给臧臧买几块保值用的黄金。

所以明明能买更贵的甜品,臧臧始终要七点以后打折的羊角包。

“哥哥挣钱不容易。”

每当提及话题,臧臧总会想办法转移我的注意力,要么是用半块面包堵住话头,势必让我放弃纠结。

下午四点左右,最后一锅面包应该也烤出来了,现在去多半能买到热的。

我拉好窗帘,房间闷沉沉,失去阳光后的双人床更为空荡,颓败得七零八落,上次出门还是去见业务客户,但也距离近仨月之久。自臧臧意外去世,我几乎封死在这八十平米房子内。

十年前,这楼盘外观还算前沿,现在也同老房子无差,顶多是外表看着比同期干净,其实同样败絮。

附近小学还未放学,接送的家长也没来,整条路空荡荡,也没多少人对我的着装指手画脚。

“怎么又穿这么邋遢出门?”

除了这位面包店的老板娘。

我低头,拢拢因常年未拉而变得异常干涩的拉链,甚至连口袋开线都没察觉:“衣服旧而已。”

“哎呦,我说你这么下去也……”她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转身帮我取牛角包时,有意无意闭紧嘴,似乎比我还敏感臧臧的名字。

牛角包口味不多,三种单调,奶黄馅、红豆馅与原味并排放在塑料袋,一提哗啦啦作响。

“他最喜欢哪个味道?”

似乎没料到我会率先开启话题,老板娘表情明显一愣,手指无意识按住旁边算账的有声计算器,机械冰冷的电子音猛地重复归零,她讲话变得略磕巴。

关于臧臧的事,就算过去十年,老板娘从刚毕业的学生变成独当一面的店长,等话题开启,回忆仍如数家珍。

“奶黄。”

老板娘笃定,她拉下羊角包柜门,别过头快速抹了把眼,着实好笑。

我打趣她:“我这个当哥哥的还没那么难过,怎么你——”

“你不难过怎么在落泪?”

她讲话毫不留情面,举起摆面包的铁盘,背后油光锃亮,映出来张明显老态的脸。眼袋都快挂到鼻子,刘海长得跟几十年前的非主流无差,胡渣在下巴绕成圈,要不是眼睛通红五官无任何变化,还以为从哪跑出来的流浪汉。

我们一时安静。

她低头,看向虚掩的房门,见没人坐在那边,沉沉叹口气:“你以为只有你忘不掉他吗?”不给我回答的机会,老板娘笑容消失,语气冷淡:“你懂什么。”

“他是我弟弟。”

“谁不知道他是你的谁!”老板娘险些失控:“东西都放台上了,你拿走。”

她不再看我一眼,挑起帘子将要进去时,漠然着目光缓缓转身。

“如不是他说你们之前同姓,我真瞧不出来你哪有半分当哥的样,就算老牌大学毕业的学生又怎样?现在不也是家里蹲么,哦,你竟然还能住下去。”

“你这话什么意思?”

“还想跟我吵,他孤零零躺回山底,你自己住城里吃香喝辣……”

老板娘音调拔尖,她咬紧后牙,面容绷直:“如果不是你,臧臧他怎么可能会赶着最后几秒钟过马路,你才是杀死他的罪魁祸首!”

“……”

“怎么不讲话?被我说中了吧。”老板娘冷笑,未收住音量,引来后门里侧传来脚步声:“孩儿他妈,谁在外面?”

“之前的邻居!过来聊聊,收拾你的东西就行!”她偏头朝里喊,恶狠狠瞪过来:“说真的,李泫,我就没见过比你还自私自利的家伙。”

我沉默,看着塑料袋里的面包。

走不出这十年阴霾的,何况只我。

老板娘一口气说到最后,她理理因方才咒骂而散乱的刘海,稍微平复些心情,冲我露出皮笑肉不笑表情,继而招呼新进店就被高嗓门吓一跳的顾客。

我不愿自讨没趣。

几乎是刚踏出门脸,甩上的玻璃门险些砸在后脚跟。

秋风卷起落叶,呼啦全挂到马路牙底部,叶子被秋日照得闪亮,是一个难得的落雨晴天。我提着袋子往回走,却是与家相反的方向。

漫无目的,走着走着,来到距离小区两个红绿灯的街口。

道路横平竖直,车流不息。

纵使未到高峰期,仍存车辆拥挤。

我站在路中央的安全岛。

怔怔地,望向对岸。

老板娘说得没错。

当年那起车祸的导火索完全是因我心急,臧臧是个连信号灯刚跳转都不愿过马路的人,却因为我站在对面朝他招手,怀抱刚买到的打折菜向我跑来。

其实,这真的只是个小路口。

如果行人走快些,十几秒时间足够抵达安全岛。

斑马线也是新刷的,涂有醒目亮白色荧光剂。

再往前有所学校,所有熟悉附近环境的车辆都会提前减速。

那为什么偏偏是臧臧呢?

他没有闯红灯。

甚至没有在倒数后三秒才出发。

他本应该向往常一样,提着自己手工编的装满蔬菜的藤条小篮,跑过马路站到我面前,任由我牵着他的手回家。

他会在路上点想吃的菜,会在路灯下踩住我的影子微笑,会换上毛绒绒小熊睡衣乖乖坐在餐桌前,会同我头碰头脚抵脚在未供暖的房间里取暖。

我们本应一辈子,本应幸福落尾。

但伴随刺破耳膜的刹车声、碰撞□□的闷钝声、周围人群尖叫声与救护车的轰鸣声。

臧臧抱在怀里的苹果,碎得不能再碎,轻轻滚到我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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