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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话要说:

注意:以下内容来自平行宇宙,与主线剧情无关。

在开始讲故事之前,我得事先声明:我不是你们认识的那个家伙。

好吧,这么说也许不大准确,但如果你们听过平行宇宙这个概念,应该能大致明白我的意思。当然,发生在那家伙身上的事情也大都发生在我身上了,至少在那家伙像个白痴一样被复仇者抓住之前,是这样的没错。但在那之后一切可就大不相同了。

哦,宝贝儿,我们之后的命运简直是天差地别,他妈的天差地别。

至于这究竟是为什么,原因其实很简单,甚至有点微不足道——在我的宇宙里,那个姓坎宁安的小混蛋并没有把我和巴基·巴恩斯的照片发到ins上去。

嘿,我说,你们都还记得之前都发生了什么吧。冒充美国队长劫狱?被朗姆洛扔下飞机?一丝|不挂地在陌生旅馆醒来?至少也该有点印象吧(尤其是最后那件事)。不过就算你们都忘干净了,我也不打算再重复一遍。我要从第二天早上直接讲起,也就是长桥镇长湖区的私人武器研发中心(九头蛇的秘密基地)被复仇者端掉之后。多亏了巴基,我们顺利搭上了坎宁安家的顺风车,一直到通往长桥镇的公路边才下车。当然,他并不打算和我一起去送死,算这小子聪明。于是我独自一人到了长桥镇,然后在那家药店门口遇到了教授,并拉着他进了旁边的联邦超市,紧接着就发生了你们已经知道的那场争执。

“因为我希望复仇者抓住你。”

“你没有信任障碍,我亲爱的孩子,你是太容易相信别人了。”

“这世上没有任何人会无条件对你好,谁都不例外。”

可想而知,我们的友谊就像烈日下的冰块一样开始融化,一起融化的还有我的泪腺。我决定在失态之前离开,带着我的自尊,也许还有我那颗破碎的心。另一个宇宙中的我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惟一不同的是,我拉开门打算一走了之的时候,并没有身披星条旗的美国队长在门口给我惊喜。

事实上,外面什么人也没有。

我深吸一口气,开始沿着空荡荡的走廊朝着不远处吵闹的售货区走去,只希望能把我不堪回首的过去和莱曼教授一起留在那个值班经理办公室。但那只是白日做梦。我把头上的鸭舌帽抓在手里,借着脱帽的动用手背使劲擦过脸颊。现在已经是狩猎季的末期,天气开始转凉,但还不算太冷。至于这家联邦超市的售货区呢,要不是中央空调还在尽职尽责地运,这地方绝对会让人中暑,或者心脏病发,要不就是二者都有。我的天啊,人实在太多了,加上二层餐厅里的食客,这里搞不好有几百号人来来往往。对于一个小镇的超市来说,这绝对算得上热闹非凡。当然,这是因为现在是周末,狩猎季的周末,还正好赶上该死的饭点。

我不疾不徐拐出走廊。外面是明亮的灯光和推着手推车的顾客,还能隐约听到超市外面的汽车喇叭嘟嘟直响。我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大部分人都忙着从货架上挑选面包和果酱,当我从员工专用的走廊出来的时候,他们连看都没看我一眼。我也一点都不关心这些小镇居民或者前来打猎的游客。

也许除了一个人。

我没有放慢脚步,但用眼角余光朝那个方向瞥过去。站在冰柜旁边的是一个高个子的老女人,满头茂密的灰发随随便便塞在一顶歪戴着的贝雷帽下面,有几缕从耳旁溜了出来。她看上去六十多岁,或者七十出头,瘦得活像一道闪电,一只饱经风霜的手稳稳搭在腰上,手指上戴着的那枚俗气的红宝石戒指格外显眼。当我收回视线的时候,她那双灰色的眼睛正流连在一袋袋冷冻的汉堡肉和火腿上面,看起来和任何寻常顾客都没什么两样。

可的确有什么不一样。这个女人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眼熟,就好像我在哪儿见过她似的。但那是不可能的。她的五官很有特色,即使已经皱纹横生,那张脸仍旧魅力十足。如果我见过她,绝对不可能轻易忘记。我开始觉得她有些像变老之后的米歇尔·戈麦兹。也许这就是我看着她眼熟的缘故。

我迈着大步从冰柜旁经过,那里还围着许多吵闹着要让父母买冰激凌的小鬼,虽然他们的老爸老妈大多都对速冻肉食更感兴趣,但小孩子的毅力是最让人佩服的,他们最后大都能得偿所愿。朝着自动扶梯走过去的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那就是我第一次见到艾尔希娅·范德梅尔。

不过没关系,这个老巫婆以后还会出场的。

但在当时,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快离开这里,不止是离开这个超市,还要离开这个愚蠢的镇子、离开缅因州,最好能远远离开美国这个是非之地。如果不是条件限制,我甚至还想离开地球、冲出银河系,一口气跑到宇宙的另一端去。

我站上了正有气无力运行着的自动扶梯。这家超市的扶梯不设台阶,是那种能够放置手推车的传送带似的斜坡,因此速度慢得令人发指,向下运送着一批又一批满载而归的顾客。一楼的顾客看起来要更少一些,而我旁边上行的那列扶梯上则站满了人,都是打算到二楼去购物或者饱餐一顿的顾客。我原本只是随意一扫,结果无意之中看到的两个人让我心中顿时警铃大。

——那是两个便衣,毫无疑问。这种人的姿态和普通顾客差别之大,在受过训练的人眼中就像鲜花和牛粪一样对比鲜明。扶梯上只有两个,但我在装漫不经心的样子扫视一楼的时候又看到六个,分成三队散开。他们的耳朵上都戴着黑色的耳麦。

来找我的?

不,不可能。我很快就否定了这一点。不是因为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他们是从隔壁的药店摸过来的——那里显然是莱曼教授的一个临时藏身之处,他如果晚出来几分钟,就会和上门抓他的特工碰个正着了。

我知道他们不是来找我的,仅仅是因为要是有人想抓我,绝不会派出这种普通的特工。

他们是为莱曼教授而来的。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缓慢但却沉重地跳动着,血液流动的声音反复冲刷着耳膜。教授这时应该已经离开那个值班经理办公室了。他会像我一样从自动扶梯下来吗?如果是那样,他就会正好撞见来抓他的人。即便他出于谨慎决定多留一阵子,最终肯定也会被分散开来、打算搜查整个超市特工找到。

好吧,但那关我屁事?

我开始往下走,不时侧身避过那些手扶购物车的男男女女,他们不是和同伴闲聊,就是低头玩手机,眼睛都不抬一下。有个穿着时髦的老家伙倒是对我的举动不满地抱怨出声,但我几乎没听到,只是被他浑身的香水味熏得够呛。

毫无疑问,这会儿门口一定有七八个特工埋伏着,外面的某辆车里也一定还坐着负责指挥行动的笨蛋。这个普普通通的联邦超市现在就像一个天罗地网,只等这些便衣从一楼逐层往上搜索。我知道自己如果还想离开的话,最好现在就走,因为要是我听到传来打斗的动静,就会知道是教授被他们抓住了。

那样的话,我会忍不住回头的。

可我冒着天大的风险来这里,难道就是为了眼睁睁看着教授被抓起来吗?就算我没亲眼看到这一幕,如果我就这么走开,相信结局也都会差不多。

老天在上,我并不想在监狱中度过余生,或者干脆体验一把上电椅的快感。把自己卷进这种麻烦中已经够糟糕了,更糟糕的是我就算还没被完全卷进去,却仍徘徊着不肯离开这个暴风眼。教授说,我们几乎总能看清什么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但到头来我们的心却总是假装看不到。

我想着他说的话,想着我们曾经并肩坐在天台上,海浪有时喧嚣、有时安静,唯一不变的只有远方的灯塔。我知道自己最好还是离开,避过这阵风头,然后安静地享受来之不易的自由。然而我路过无购物通道的时候并没有停下脚步,反倒从手推车旁边那堆垒到半人高的购物篮中拎了一个出来。篮子是艳俗的大红色,边缘处已经磨损得不像样子,底部还贴着一张被撕掉一半的棒球队贴纸。对我而言,上一次购物已经是遥远的上辈子的事情了,我只希望这别是最后一次,哪怕这次购物其实另有目的。

一层卖的主要是生活用品。我装漫不经心的样子往篮子里扔进一样又一样东西,香皂、剃须膏、毛巾,我还在玩具货架前驻足片刻,但只有那块扎染印花大手帕是我特别关照的。我有一个计划,够幸运的话,我和教授也许都能全身而退。

要是这次还没有把自己折腾进监狱,我一直告诉自己,我就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从此做个缩头乌龟。但你猜怎么着?内心深处,我根本不相信这套狗屎屁话。人的确擅长欺骗自己,但程度也是有限的。

不过我他妈的一点也不在乎。

一楼的特工已经有一半开始朝二楼移动。他们目前还没找到教授,但这样搜下去迟早会找到的。而我只需要制造一点小动静,就能打破这种僵局,给教授逃跑的机会。

就当是离别赠礼了,莱曼教授,如无意外,我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你了。

当然,人生总是充满意外。

我上了二楼。鸭舌帽已经被我重新戴好,并且把帽檐压得低低的。那些训练有素的特工正分头搜索,其中有两个朝着员工专用的那条走廊前进。但我并没有理会那两个人,而是向另外两个完全相反方向的倒霉鬼走去。走到一半的时候,我把那块扎染印花大手帕蒙在脸上,在脑后打了个活结。我知道自己现在看上去一定像是来自热带的劫匪,可惜没有大墨镜和花裤衩做搭配,也没有一笑就能闪闪发光的金牙。我加快脚步,朝着目标走过去。

“嘿!”

我出声叫住他们,并在落后一步的那个瘦子特工回头的时候把手里的篮子悠着劲朝他脸上砸过去,紧跟着伸腿横扫。“嘭”的一声,那家伙一下被我撂倒在地。他的同伴大喝一声,不知道是为了震慑还是为了壮胆,然后猛地朝我扑过来。他大衣下面有一把枪,我能看出那块被顶出来的不自然的形状。不过他还算理智,没有打算在人群这么密集的地方动用这种武器。

如果不是我把那把枪拔|出来的话。

当然,这并没有费多少功夫,我只是在他扑过来的时候侧身让开,左手在他背上一推,右手在他腰间一抽,那个大块头就猛地摔到了地上,而他的枪也落到了我的手里。趁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我抬手朝着头顶放了一枪,枪声响得出乎意料。超市的老板可能不会高兴我给他的二楼天花板新添的装饰。但这一下效果立竿见影,平民百姓们在第一时间给出了最为真实的反映——尖叫、逃跑,根本不顾那些特工“趴下”的大吼声。我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因此转头就朝着角落狂奔过去。

那里没有门,但是有一扇窗。那两个被我打倒的特工还没爬起来,但他们的同伴已经朝我追了过来。我一丝一毫都没未迟疑,冲到窗前的时候也没有费那个功夫停下来开窗户,直接跳起来屈膝朝窗户撞了过去。随着“喀拉”一声巨响,我跟着无数碎玻璃碴和断裂的窗框一起掉了下去。

但我没有摔倒。这只是二楼的高度,并且没人把我一脚踢下来或者给我什么爱的撞击,我的落地姿势非常完美,只是有些玻璃碴子扎进了肩膀里面。楼上随即传来呼喝声,那些埋伏在外面的特工也会很快反应过来——这就是现代通讯的好处,他们戴着耳麦可不是为了耍酷的。

我拔腿就跑,朝着对面的一条小巷猛地冲过去。有三个人分别从两个方向朝我追过来,要截断我的退路。但他们没有我跑得快,只是眨眼的工夫就被我甩在后头。毕竟这个世界上能追上我的人不多,美国队长大概是其中之一,但遗憾的是他现在并不在这里。

当一口气跑出去几条街,并成功甩掉那些尾巴之后,我随便找了一条巷子,把帽子、手帕和外套统统脱了下来塞进了一个垃圾桶里,那把顺来的枪在我手里停留了一会儿,也跟其他东西去团聚了。

我不需要枪,任务已经完成了。

垃圾桶旁边是某个商店的后门,留着一条缝,大概是某个想抽烟的员工干的好事。我打开门进去,随手从旁边的衣架上取了件大衣穿在自己身上。比起刚刚袭击公职人员、持枪恐吓群众,偷窃似乎已经成了最微不足道的罪过,如果这就是我新人生的第二幕戏,以这种方式开场还真是令人遗憾。我认真想了想要不要留下衣服的钱。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口袋里那些钱也不是我的。

好吧,不留了。

我从商店的前门出去,沿着长街走了几步,听着远处传来的警笛声。与那个垃圾桶拉开足够安全的距离之后,我在一家店里买了几个辣味热狗,一边吃一边走。现在我本来应该百感交集,但事实上,我只觉得很饿,饿得没办法思考。毕竟,上一顿真正意义上的饱饭已经是几十个小时之前的事情了。

当一辆警车在不远处停下,有几个警察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和所有人一样停住脚步朝他们看过去。人们窃窃私语,并有人指向那家联邦超市的方向。巡逻警车很快就会遍布全城,在我马力全开逃出这里之前,小镇通向外界的几条公路也都会被设置好检查关卡。

但往好处想,至少目前仍旧没人认出我,也没人扑上来把我按倒在地。

我解决掉那些辣味热狗,把纸袋子塞进垃圾桶里。这里是个公园,不过这个放置着垃圾桶的角落比起草坪、池塘和中央雕像来说要安静得多。事实上,二十步以内,只有一条穿着灰色背心的狗在草丛里撒尿。

就是在这时,一个冷冰冰、硬邦邦的东西抵住了我的后腰。

“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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