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岁的少年沿着金黄麦田中开辟出的羊肠小道跑,午后骄阳似火,映着他跑得满是汗水的脸。观月湖边上住的渔家已经收网回家,坐在门口吧唧吧唧地抽着烟乘凉。远远看见月白的影子跑过来,笑呵呵地喊:“柳小公子,又来找小荻玩吗?”

柳非银灿然一笑摆摆手跑过去,莲塘里的花开得正盛,小荻穿着鹅黄色的短褂,在荷叶群里洗莲藕,像初绽的花蕊。抬头看见阿银哥哥跑过来,咧开小嘴傻乎乎地笑,整个娃娃就像粉团子捏出来的。

“阿阿阿阿——”

“是阿银哥哥,再口吃就让你吃石头。”

阿银哥哥上次是要让她吃蛤蟆,上上次是吃板凳,上上上次好像是草,啊呀,她又不是大黄牛。小荻捂住嘴巴缩起脖子,可是石头怎么吃得下去,一定会死的。

少年见她害怕,满面得意地躺在小舟上。小荻摘了片莲叶盖住他的脸遮阳,小舟经过惊起一群水鸟。

“……嗯,我跟你说哦。那个厚脸皮的颜敏王爷又来我家白吃白喝,这次还带了他的女儿。比我大三岁呢,竟然说要把女儿给我当媳妇儿。”少年没听见附和,恶狠狠地问,“大声说有没有在听!”

小荻手一抖,声音都发颤,还是大声说:“有!”

“很好!知道什么是媳妇儿吧,就是他爹来我家白吃白喝也就算啦,他女儿竟然要来我家吃一辈子!”小少年冷哼一声,“我姐姐说,我以后什么都要听她的,呸,那个走路就像要捡钱的臭公主哪里好呀!”

小荻似懂非懂,见少年在赌气,在莲叶间摘了朵最大的莲蓬,剥开放在他嘴边:“阿银哥哥不气,小荻听哥哥的。”

“嗯,小荻最乖,我以后就让小荻当我的媳妇儿。”少年笑嘻嘻地捏女娃的脸,“说好。”

不知哪里来的熏风,耳朵里软绵绵地痒,一个“好”字落在莲叶间,荡起层层涟漪,沉在记忆最深处。

小荻夭折在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在湖边长大的孩子水性好,她去抓鱼,被水草缠住脚往下拖。十一岁的少年去找她,看见泡白的尸体怀里还抱着一尾死鱼。少年面上没有一丝难过的表情,晚上回家侍女听见小公子在梦中哭叫,醒来后再也没提过那个名字。

那么说好啦,小荻一定要当我的媳妇儿哦,不能忘啊。

好!

“小荻……你附在红莲上进入我的梦里……只是想让我想起来对吧……这次说好了,永远都记得你……相信我吧……”

柳非银醒过来,是锦棺坊的内屋,在白清明大得可以并排睡下五个人的宽塌上。他的魂魄已经回体,见老板正懒洋洋地看书,立刻含情脉脉地扑上去:“清明,七天不见,人家好想你!”

白清明用脚抵住他的胸口,阻止他没骨头的身子真的扑上来,挑着凤眼:“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他悻悻地坐回去,一脸委屈地磨牙。

白清明更乐:“别给本大爷摆脸子,你不想救你媳妇儿了啊?”

“怎么救?”

“呵呵,阎王寿辰我也是送了厚礼的。把她的魂魄封进个痴傻孩子的魂魄里就好。”

白清明花了大工夫在城里找着年龄合适,相貌清秀,天生痴傻,家庭不错的女娃。柳非银的要求极高,生怕那小女鬼受一丁点委屈,宝贝得像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

「新欢是个两岁的女娃娃,原来那白老板有恋童癖啊!」

半月后,望乡楼里有几位公子下了学堂来吃酒。其中两位公子喝醉了酒,比了学识比家产,比了妻妾再比权势,争个面红耳赤也没分出个高下。这时一直坐在旁边不发一言的紫衫公子笑了笑说:“男子汉要比就比胆识,谁能去那小火巷的锦棺坊里走一圈,讨上一文钱回来,就算谁赢,如何?”

“妙极妙极,就照文兄说的办。”

那两位心里犯怵,面上却谁也不肯相让,文绉绉地自吹一番,一行人便起身往小火巷走。走到巷口其他人便止步,嘴边鼓劲,那笑容却也掩饰不住幸灾乐祸。俩人心里后悔得要命,还是哆哆嗦嗦往巷子里走。

刚走到门口就看见柳非银抱着白老板不撒手:“我不同意,那女娃才两岁啊,你这个恶魔你要负责!”

白清明露出恶作剧得逞的笑容:“放心,我一定会负责。”

俩人觉得头顶滚过阵阵惊雷,汗毛都竖起来,这样冲进去要钱,一定会被灭口的!于是二人捂住嘴巴正要小心退出去,却见后堂跑出来一棵树,不对,是树人,还是人树!而且树惨兮兮地哭:“我受不了了,再不停雨我会疯掉的!”

顿时一声惨叫,两个人拔腿就跑。

翌日,城里沸沸扬扬地流传着一个消息——锦棺坊白老板背弃情人独孤家柳公子找了新欢,新欢是个两岁的女娃娃,原来那白老板有恋童癖啊!

当然,锦棺坊消息也灵通,绿意去望乡楼打酒。上次听人家说什么断不断的,这次又听说什么恋童,什么会走路会说话的树怪。

“清明……”

“非银……”

两人深情款款地对望,伸手抚上对方的脸时,突然掐上去爆发出一句:“跟你TM认识真是本大爷的不幸啊!”

九国夜雪·但为君故

「这次兰芷小姐抛绣球招亲,连脸皮这么厚的柳蝴蝶都吓得花容失色,干脆去赤松避风头。」

不知是哪家欢场酒楼传出的谣言:东离国要出大事儿了!

各位看官肯定要问了,流苍国皇子争权愈演愈烈,赤松国六大杀手频频在北夜国现身,云国的国巫病危,个个都是焦头烂额。而我东离国正值国运昌隆,高山长青,流水依旧,到底是哪个嘴巴生疮烂舌头的王八羔子说的?

此刻这个街头巷尾都在骂的王八羔子就坐在锦棺坊的大堂里,一双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大眼睛转来转去,白白净净的挺乖巧。他不是别人,正是本城城主家的小公子兰汀,今年刚满十六,年前在都城澜沧讨了个管理史书的闲差。

“小汀,请假回来怎么不提前让人捎个信,也真不巧,非银陪他娘亲去了赤松,怕是聚不成了。”白清明仔细打量着兰汀,挺欣慰地说,“半年不见,小汀又长个儿了。”

兰汀立刻张大眼:“咦?柳兄没跟你说吗?半月前我托人捎信给他,跟他说近日会跟家姐一同回城。家姐要在城中的绣楼抛绣球招亲,除了他,还特意写了帖子给你和秦毓兄的。”

白清明嘴角抽了抽,终于知道柳非银那个好逸恶劳的家伙怎么会突然那么孝顺,跟着他天女下凡般的娘亲去那种是非之地。

原来……是这样……

兰汀的家姐兰芷比他年长两岁,既然是城主家的千金,自应当说亲的踏破门槛。可是兰芷小姐今年芳龄十八,却无人问津。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普通,鼻子眼睛都挑不出特别之处,而是因为,这位兰芷小姐的名声不好。

整座风临城的人都知道,兰芷小姐十四岁时就在灯会上,当着全城人的面对沈家的大公子表达爱慕之情,把人家公子羞得扭头就跑。从此兰芷小姐一发不可收拾,见了貌美的男子就拔不动脚。两年前每天泡在望乡楼,包了全场的酒请大伙儿喝,就为了博得酒楼老板秦毓的一笑。一年前又没事就在锦棺坊订棺材。如今城主家的西跨院还有十几副百年老离木棺材,全家百年后的藏身之处是不用愁了,也只为了喝白清明的一杯香茶。

这次兰芷小姐抛绣球招亲,连脸皮这么厚的柳蝴蝶都吓得花容失色,干脆去赤松避风头。可见兰汀说得没错,果真是东离国的大事。

家姐要抛绣球,离下个月初八也没几天,定然有许多准备事宜,他也闲不住。兰汀把帖子送到白清明手上,又约了一起吃酒的日子,这才甩着袖子蹦蹦跳跳地跑去望乡楼找秦毓。

帖子是放在一个绣金鸳鸯荷包里,字体娟秀漂亮,是兰芷亲笔,还附送了一缕用红绳扎好的头发。

侍女绿意忍不住揪着那缕头发:“公子,若是有人拿这头发下蛊,兰家小姐不是倒霉了?”

白清明懒洋洋地半垂着凤眼:“兰芷小姐或许有点怪,绝对不像外面说的那么愚蠢不堪,小看她可是要吃亏的。”

绿意一点也不关心这个,木匠刚把做好的棺材送来,已经上好了漆,就差描图。画师住在独孤家,她正好也想孤独家厨娘的点心想得紧,便高高兴兴地学着兰汀蹦蹦跳跳出门去了。

白清明不自觉笑了笑,翻了个身又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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