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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人,当然指的不是陈剑秋自己。

陈剑秋也很好奇这个来头颇大的人是谁,于是他来到了万福楼。

奇怪的是,万福楼坐落在离唐人街一条街外的地方,离唐人街很近,但不在唐人街。

这是一个中式酒楼,老板的身份不明,一楼招待大众客人,二楼是包厢。

陈剑秋迈步跨进酒楼,此时临近午饭时间,一楼的位置几乎都坐满了,他们大部分是过路的商人,跑堂的伙计穿梭在众人之间,叫着号,传着菜。

门口的一个伙计很快注意到了陈剑秋,他的这身牛仔打扮和周围的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伙计没看清他的脸,把他当成到了丹佛附近的牛仔。

“先生,一楼快满了,我这就给您想办法腾个桌子出来。

陈剑秋没有搭理他,而是直接走向了二楼。

“诶,先生,先生,二楼有人,你……”

伙计想拦,却没拦得住,陈剑秋已经登上了楼梯,向着二楼走去。

二楼的入口处,两个腰配大刀,身背步枪的辫子兵站在那里,两人看见陈剑秋的到来,“仓朗朗”一声拔出了自己的配刀,拦住了他。

“你们大人找我。”

陈剑秋说道。

“让他进来吧。”

包厢里面传出了一個苍老的声音。

两个士兵互相看了一眼,对陈剑秋说道:“请把枪交出来。”

陈剑秋把左轮拔了出来,递给了士兵,士兵们把刀收了起来,放陈剑秋进入了包厢。

包厢里的摆设非常淡雅,精致的红木家具看起来价值不菲,窗边的架子上放着一个古色古香的青花瓷瓶,白色的墙上挂着一幅画,陈剑秋不太懂,但从左下角的一堆落款看上去,似乎也并非凡品。

一个胡须皆白的老人负手而立,他穿着宽袖的深色绸缎马褂,一根辫子垂在脑后。

“在下陈兰彬,字荔秋。”

老人转过头来,看见陈剑秋一身的牛仔打扮和他光秃秃的后脑,面露不喜,但还是忍住了。

陈兰彬?不是第一任大清驻美公使么?他不在华盛顿待着,跑丹佛来做什么。

陈剑秋沉默着,他想看看这个清朝大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的悬赏令还挂在丹佛警局的门口,知道么?”

陈兰彬见陈剑秋不说话,率先问道。

“怎么?要把我绑了移送洋大人?”

陈剑秋冷冷地说。

陈兰彬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眼窗外,说出一句不相干的话:“我下个月就要回去了。”

“去年丹佛之事,陈某人照会美国务卿数次、其间交涉,据理力争,对方敷衍搪塞,至今未给合理答复。”

“荔秋身为驻美公使,竭尽全力,奈何国衰言轻,竟不能护侨民周全,实乃憾事。”

陈兰彬长叹一口气,面有愧色:“抱愧于此,唯临行之前,一行做别。”

“那敢问堂堂陈大人,找我一届草民有何事?”

陈剑秋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抬起了头,直视着眼前的这个清朝大吏。

他受够了这些士大夫的自我麻醉。

“你在美利坚横行不法,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切不可在丹佛再生事端。否则,华人再无立锥之地。”

陈兰彬没有直接看向咄咄逼人的陈剑秋,而是继续看向窗外。

“是吗?那敢问陈大人,去年此地,是哪位中国人闹事?十年前的洛杉矶内格罗斯街,又是哪个中国人率先行凶?”

陈剑秋每句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陈兰彬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

这时候,楼梯上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年轻人闯了进来。

“报,报告大人,那个泥腿子不见了。”

那人正是之前跟踪着陈剑秋的,此时正气喘吁吁。

他一眼看见站在那里的陈剑秋,顿时要拔刀,却被陈剑秋上前一手扼住了喉咙。

门口的两个士兵也瞬间反应过来,取下背后的枪,指着陈剑秋。

“咳,都给我住手!”

陈兰彬咳嗽了一声,说道。

陈剑秋松开了手,瞥了那个长辫子的年轻人一眼:

“列位还是回国去当你们的大人,我继续留在这里当我的泥腿子。”

正当陈剑秋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窗户里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声,叫骂声,陈剑秋跑到窗户边向下一看,少有的,脸上瞬间变了色。

他直接向楼梯口冲去。

当他路过门口的两个士兵的时候,从他们那两个腰间的刀鞘中抽出两把钢刀,一手一把,冲了下去。

一楼的人群都退到了后面,但都在透过窗户向外张望着。

“没事的啊,我们这不在唐人街,没事的哈。”

酒楼的老板不知道何时从后面转了出来,他让伙计取下了牌匾。把大门的门板都封上。

可门板被一脚踹开了,一个带着牛仔帽的年轻人在众人的注视下,走出了酒楼。

……

城东的爱尔兰流氓们夹杂在市民中间,他们原本都在等艾德温议员的马车出现,给他们来一个精神上的升华。

然而他们却没有等到议员的到来,而是等到了议员和他们的老大墨菲身亡的消息。

市民们刚准备散去,却不知谁在人群中喊了一声:“他们杀了议员!杀死中国人!杀死可恶的异教徒!中国佬必须滚蛋!”

议员不一定是中国人杀的,但可以是,只要能给他们一个抢劫唐人街的借口。

一群爱尔兰人已经率先从人群中冲了出来,他们手持着早已准备好的木棍和板斧,有些光着膀子,有些到路边顺手捡了一些砖头和石块。

有些旁观的市民也加入了暴动的队伍。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着唐人街的方向进发。

此时唐人街的人还不知道灾难将近,他们中有些经历了去年的事情,而有些则是新来的,都无一例外只想着在这片地方生存下去,哪怕是以一种苟且的方式。

当暴动的人群出现在唐人街的街口时,如同一片黑压压的乌云,为首的是几个面貌凶恶的暴徒,他们都参与了去年的事件,可以说是惯犯了。

“洋人来啦!”

不知识谁喊了一声,不管是路上的行人,还是街边的小贩;不管是儿童、妇人。还是壮年的男子,都连滚带爬地抱头鼠窜。

唐人街上顿时乱成了一团。

一个小女孩被慌乱的人群带倒在路上,吓得大哭起来。

几个武馆的武师也扭头就跑。

但一个人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一声断喝,声若洪钟,响彻整个街道。

“跑什么跑!你们还打算往哪跑?跑回大清朝吗?”

这个牛仔打扮的年轻人走到了街口,他摘下了自己的帽子,身材不高,但异常挺拔。

他手持着两把出鞘钢刀,皮肤泛着古铜色的光,眼睛中燃烧着火,死死地盯着眼前的暴徒们。

一人阻千军。

目如猛虎,气贯天狼。

“都站在我身后!拿起你们的武器!掩护妇孺!”

说罢,只见他一个箭步向前,高高跃起,义无反顾地杀入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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