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肯吃饭了,开始埋怨人生的艰辛。

他没有任何迟疑,直接将手里的果子,一个还没完全熟透的柿饼,扔到了一边。

吴王衣眉头一皱,拿起一块柿饼,想要吃下去,却是一股苦味,让他直接喷了出去。

“这果实好酸啊。”

他嘟囔着。

午饭之后,刘邦吃着易小川细心煮出来的野菜,结果大失所望,吃起来索然无趣,好像丢了人生的味道。

“这就像是温水煮萝卜,一点意思都没有。”

他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刘邦面临乱世,问道:“小川,你真的觉得这个世界要乱了?“

易小川眼中闪过一抹坚毅之色:“随着时间的推移,天下大变已经无法避免。”

“只是,它什么时候会来?”

刘邦又问了一句。

易小川说道:“若是我们还不动手,那我们就会被活活的饿死在这片山脉之中。”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急迫。

刘邦打定了主意,艰难地爬了起来:“总不能就这样等死吧,就算被抓住,也要拼一把。”

易小川一把将他拽了回来,他十分清楚自己冒冒失失的下场。

“入城就是送死,高要来袭,必死无疑。”

就这样,他们在树林里过着艰苦的日子,等待着机会的来临。

而赢轩则是在咸阳这座繁华的城市里尽情地品尝着权势。

他是镇守皇宫的大将军,掌握着真正的权力,和高要有着密切的联系。

艳阳高照,赢府的园子里,到处都是鲜花,花香弥漫。

赢轩亲手打造的现代烤肉架上,烤好的羊肉与青菜在木炭的烘烤下,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妻子见他专心致志地烧烤,心中既是怜惜,也是安慰。

“夫君,这种小事,就让下人去做吧。”

赢轩则是固执地说道:“这可不是单纯的做菜,而是一种享受,你根本就不明白,现在的生活有多么的讲究。”

看着烧烤架上略微有些枯燥的菜肴,赢轩有些惋惜地想到,如果再加上一些调料,那将会多么的美好。

他很清楚,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调味品,正在等着他们去发掘。

唐代鼎盛时期,丝路发达,东西方文明有了沟通,波斯人就像孜然粉一样,还没踏上中原大地。

而美洲特有的辣味,则是在明代的典籍中,第一次记载了它的存在,当然,在秦人的饭桌上,也没有任何记载。

此时,赢轩的宴会上因为缺少了一些烤肉所需要的香料,所以他便将腌制的方法给肉做得十分的美味。

他将腌制好的肉块和鲜嫩的青菜放在了金属盘中,递给了仆人,悠闲地往亭子里走去,等待着美食的出炉。

“来吧,让我看看你的手艺。”

赢轩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烹饪出来的东西一一摆在了石台上,让所有人都来品尝一番。

几名女子眼中流露出一丝好奇之色,他们都是用来烹饪食物的,对于现在的烹饪方式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烤肉起源于古代,是人们共同享用的美味佳肴。

在汉代,烤肉成为一股流行的潮流,甚至汉高祖刘邦都喜欢用烤鹿肝脏和毛肚下酒,并很快风靡了整个国家。

今天,人们仍然可以从《烧烤图》、《庖厨图》中看到一些有关烤肉的遗迹,从中还可以看到当年的光辉。

随著时间的推移,到了隋唐,烤肉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女人们用筷子将盘子里的肉和青菜慢慢地吃了起来,一吃就是一个意外之喜。

赢轩的菜品有着一种超乎他们想象的味道,那味道简直就像是天赐之物。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一名少女说道,烤肉的香味在舌头上弥漫开来,久久不散。“而烧烤的青菜,清淡却不油腻,碳火的香味,脆嫩的味道,让人一闻难忘。”

赢轩的这个建议倒是让他们有些疑惑,“若是搭配上一些果汁或者奶茶的话,那味道肯定会很不错。”

他的话里尽是新奇的想法。

“果汁?“好的。”

虽然已经习惯了赢轩口中那些新奇的词语,但是每当他们听说有什么新奇的东西时,他们都会感到十分的好奇。

赢轩耐着性子给他们讲解了一番,让他们明白了过来:“竟然有这种神奇的饮料。”

就在这个时候,院子中传来了孩子们欢快的声音:“爹,娘,你们看,我放了一只风筝。”

赢轩他们转过头去,只见一群孩子正在佣人的帮助下,拿着手工制作的风筝,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

所谓纸鸢,就是后来发展起来的,最早出现在战国时代的纸鸢,到了唐朝,就被称为“纸鸢”。

这几只风筝都是赢轩抽出时间,专门用来给那些小朋友玩的。

“我放的是最高的风筝。“

二儿子赢弘岳,得意地抬着头,双手插在腰间,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而三弟赢弘兴,更是满眼都是崇敬之色,看向自己大哥的目光更是充满了敬畏。

赢弘雪撇了撇嘴,一脸的不服气:“我可没有。”

随着她微微摇头,两个可爱的小辫子也跟着跳了起来。

手下瞪大了眼睛。

“我有最好的风筝。”

“没有,只有我的飞行高度比较高。”

“那是属于我的。”

两个小家伙吵得不可开交。

他的手下们更是添油加醋。

“兄弟姐妹,祝你好运。”

“喂,你们两个不要吵了,来来来,我陪你们玩。”

小四赢弘毅的嗓音甜腻腻的,还有点奶声奶气的。

它胖乎乎的身子夹在大哥和二哥中间,想缓和一下两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

下人们忙得满头是汗,不停地安慰着那些吵吵闹闹的孩子们。

看到这一幕,赢轩的脸上也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好啦,小朋友。”

“来,试试,味道很不错的。”

“是么?好想尝尝。”

“还有我,还有弘雪。”

四名孩童将风筝递给下人,朝着一旁的亭子跑去。

它们的妈妈在旁边给它们喂饭,让它们吃饱喝足。

赢轩目光柔和地看着这些小家伙,心头满是宠溺。

吕雉站在一边,看到自己的夫君被儿女围绕,感受着天伦之乐,心里有些怅然若失。

她乃是赢轩之妻,也是名正言顺的正室。

可是,她的腹中,并没有传来任何的好消息。

小说推荐:《我这万恶的谪仙之姿》《我行让我来[电竞]》《封神:开局一个凤凰分身》《谍海青云》《东京:超凡寄生》《我在法兰西当王太子》《爱发微博的我,成了职业通天代》【微信读书】《我用游戏改变了时间线》《教皇请登基

七零文学网【70wx.com】第一时间更新《多子多福,我保大秦千秋万世》最新章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历史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我在现代留过学

我在现代留过学

要离刺荆轲
所谓天子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或曰:天子做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而朕,曾为天子!承六世之余烈,邵述先帝之志。鞭西贼而惩旧党,所能必为,所伐必克,扫皇宋百年之积弊,使天威远畅,丑氐震叠!奈何天不假年,英年早逝!幸上苍哀怜,使朕于九百年后重活,留学于现代之世,经历科学之盛!如今!朕留学归来,重归少年。三尺长剑在手,问尔群臣:何日缚得苍龙?
历史 连载 402万字
家父汉高祖

家父汉高祖

历史系之狼
一个伟大的帝国刚刚诞生,新的时代即将到来。刘长也曾想过要不要争一争那大位,由自己来率领这个崭新的帝国,可是他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刘邦,吕后,刘盈,刘恒...嗯,活着不好吗?于是乎,刘长戴上了穿越者之耻的帽子,开始了混吃等死的咸鱼生活。又名《我愚蠢的欧豆豆》,《这娃其实是项羽的吧?》,《跟你这样的虫豸怎么能治好大汉》等等。
历史 连载 686万字
红楼之平阳赋

红楼之平阳赋

东辰缘修
本以平安一世,没想还是风起云涌,风起了,心动了,最后散落红尘!离奇而又平淡的穿越,张瑾瑜这个蓝星历史系高材生,穿越到平行世界的一个封建王朝大武帝国,成为边境平阳郡城的一个守备将军,阴错阳差的主宰了北方的战局。封侯拜爵贵不可言,本想着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偶然一次回京述职的时候,遇到工部主事秦业带着工匠给自己修缮圣上在京城赐给自己的大宅院,说是工部员外郎贾政特意嘱托的,张瑾瑜听到熟悉的名字,这才猛然知
历史 连载 399万字
那年,那雪,那个醉酒书生

那年,那雪,那个醉酒书生

一只小冻离
关于那年,那雪,那个醉酒书生:“顾川,你要造反吗!”“陛下,臣冤枉啊!”“那为何玄月军统领、白莲教圣女、影衣密卫、珈蓝女王、道宗行走……都在你这里!”顾川发誓,一开始他只想躺平。可躺着躺着,身边跟随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没办法,他只好提枪上马,安定天下!武凰元年,女帝登基。金銮殿上,女帝质问:“顾川,你这是要以下犯上吗!”“陛下,臣不敢!”“你敢!”
历史 连载 118万字
泰昌大明

泰昌大明

魔法龟Revo
万历四十八年,大明朝已存续252年了。252年不仅是帝国的国祚,更是体制性土地兼并的持续时间。神宗以“倒张、倒冯”为始,以“三大争”为继,以“妖书、梃击”为末,一手开创出明末两党对立的局面。又在集权于己身之后怠政三十余年。在神宗的催化下,两百多年几乎一成不变的官僚系统和治理体系进入了全面腐朽的最后阶段。阶级对抗、官民冲突、女真入寇。内外交困之下,帝国终于走到了灭亡的边缘。7月21日,朱翊钧晏驾,朱
历史 连载 37万字
我在西伯利亚打地鼠

我在西伯利亚打地鼠

鲇鱼头
来自西伯利亚的北极熊裹挟寒流一路南下。面对全世界的质问,乔治理直气壮:我蛮夷也!
历史 连载 26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