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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基并不是不喜欢秦彩,相反,这种新鲜刺激的感觉让他手足无措。..org

这个少女有着不同寻常的坚强和敏感,总是给他带来全新的体验。

杀掉潜伏在家门口的杀手时,李绍基以为那是他在游荡江湖时惹下的仇敌派来的。感觉到屋子里还有陌生人的气息,他带着刚杀完人的杀气和游刃有余慢慢靠近,他享受这种志在必得的感受。屋子里的人不懂武,他能感受的到那凌乱的步伐和慌张的气息。他就像一只猛虎,正在逼近挟持了幼虎的一只兔子。

兔子其实真的是很可爱的生物,秦彩不那么可爱,说是小狗更适合。

秦彩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身子,抬头看他时紧张得带着一层水雾的眼睛,虽不能说见得多了,这样的女子,这样的情形,他不是没经历过。

当秦彩结结巴巴又理直气壮地顶撞他,坚定地护着怀里的孩子时,他竟然觉得有些哭笑不得,还从来没有人比他更紧张他的儿子。

他喜欢欣赏秦彩得知小杰是他儿子时呆愣的表情,那双小狗一样的圆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无辜地仰头看着他。

他喜欢回想秦彩抱着小杰数落他的样子,像是被他气得炸毛又蹦来跳去的,最后秦彩也只能叹着气继续照顾他们两个。

他喜欢惹秦彩生气,秦彩一生气,就比平时真实多了。平时的她,看起来很正常,正常到李绍基觉得她就算什么时候突然死了也很正常的样子。秦彩其实也不太想一个人活着,李绍基很清楚,如果没有他和小杰,秦彩或许会遇到新的人,有新的羁绊。

但如果没有呢?

这个女孩子什么都没有了,难道一辈子去给人接生,被惨叫和鲜血充斥着的人生一点意思也没有,除了迎接新生命的喜悦,而秦彩也许没有多少这样的喜悦了。那家富贵人家的夫人,以其端庄得体又心狠手辣的方式摧毁了秦彩的世界,在秦彩面前将生活用美好精心包装起来的真相**裸地端到了秦彩面前。..org

总之,李绍基觉得自己不能离开,因为秦彩需要他,至于秦彩是不是真的需要他……

不,这颗芹菜一定需要他!

李绍基从小就一个人,记忆里父母对他这个整天只想着舞刀弄剑的儿子没有半点关心,甚至觉得丢人现眼。呵,谁让李绍基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呢?谁让几位哥哥都学富五车、知书达理呢?

家里从来不需要他,他是多余的。

李绍基离家出走了,在遇到秦彩之前,他离家出走过很多次。每次回到家里,父母都只是淡淡地对管家说一句,“哦,他回来了?让厨房多煮一份饭就好了。”

他像是家里的客人,他也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直到那次他救了一个不认识的小女孩,没错,后来他才知道那就是秦彩。为了救秦彩,逞能的他连几个比他小的孩子都打不过,反而被秦彩救了。他觉得很丢脸。

脸上的伤疤实在太过吓人,其实他自己挺喜欢的,李绍基觉得有了这么个伤痕才配得上当个大侠,甚至有一段时间里他还琢磨着怎么眼睛没事呢?这样不够酷啊!

那时的秦彩对李绍基而言只是一个过客,但是自那以后李绍基再也没有回过家,他彻底走上了江湖的道路,拜师学艺,行侠仗义,肆意又快活!

风风雨雨十多年,李绍基渐渐地觉得江湖也没什么意思,打打杀杀对他来说像吃饭洗澡一样寻常,生活需要点什么来润色一下。这时候白晓晓出现了,一个美貌而又温柔的女子对一个正迷茫的英雄汉来说简直是无法抵抗的诱惑,李绍基也没有选择抵抗。

也挺好的,什么都挺好的,其实如果当初他父母坚持一下的话,李绍基觉得自己也会成为一个儒雅的书生,反正他觉得什么都无所谓的。

可是有了孩子不一样,他没读过多少书,起名字时只想到了英雄豪杰,好!就叫李杰吧!

李杰刚出生的时候,一点也不好看,应该说难看极了。..org当接生婆子将一团皱巴巴的东西塞到他怀里时,李绍基用了很大的毅力才没有把孩子直接扔下。

但是后来李杰张开了,皮肤白白嫩嫩的,没有牙齿的牙槽怎么看怎么可爱,一双黑溜溜的眼珠子瞅得李绍基心都要融化了。

这是他的儿子。

李绍基每想一遍心里就融化多一分,他的心已经化成水了。他发誓绝对不会像自己的父母那样,他要做一个称职的父亲,他要将李杰好好的养大成人,不管李杰以后想从文还是想学武,不管是想学艺还是做大夫,甚至当个农夫或者打铁匠,他都觉得很好。只要是他儿子喜欢的,都好。

可是白晓晓走了,事实证明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爱人,他甚至在看到那封信之前从来不知道白晓晓有离开的念头。

李绍基再一次被抛弃了,第一次是被他的家人,这一次是被他的爱人。也许算不上爱人,李绍基不认为自己懂得什么是爱,从来没有人教他什么是爱。

可是秦彩教会了他。

秦彩的厨艺很不错,虽然她多是做给孩子吃的,有时候李绍基真的很羡慕李杰。李杰多幸福啊?可以吃到秦彩特意准备的食物,可以穿秦彩亲手裁制的衣服,可以天天让秦彩抱着,甚至可以亲亲秦彩的脸……

不,他才不是羡慕自己的儿子可以亲秦彩的脸呢!

好吧,其实他也挺想的……但是他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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